
发票风险如今是各企业尤为关注的地方,接下来就说一说关于发票风险的二三事吧~
1.就算是不开具发票,取得的收入都应当如实申报!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取得未开票的收入应按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按不同的征收率填写对应栏次。包括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和(5%征收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
2.免征增值税项目需要开具发票的!
准确来讲,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以,免征增值税项目不需要开具发票这一说法是错误的。
3.票面金额、税额正确的发票就是符合规定的发票太片面了!
符合规定的发票包括发票填写项目齐全,内容属实,打印清晰并且全部联次一次性打印,金额税额正确,购买方单位名称和税号无误,货物名称和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等等信息。
4.取得的进项发票不一定全部能认证抵扣!详情看以下项目: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取得的预付卡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按照规定税前扣除,在购买或充值环节,只能取得税率栏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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