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实案例:2018年6月,某融资租赁公司意外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说该企业于2014年1月份认证的一张增值税专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涉及进项税56万元,要求该企业7月份申报期对这笔进项税进行转出。该融资租赁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管理一直很规范,企业财务认为不可能造假。
那么!各项行为明明都很规范,
怎么就成失控发票了?
经过该企业财务人员进一步了解之后,才知道是因为开票方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后失联而导致发票成失控发票的。
知识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一旦发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即便是善意取得的失控发票,一经认定,也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或退税凭证。因此,企业在实务中需要避免取得失控发票,而就目前来看,发票失控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纳税人逾期未抄报开票数据和申报纳税;
2.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抄报信息不包含丢失发票的号段;
3.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抄报税介质,如税控卡、税控盘,导致无法抄报;
4.纳税人走逃而不抄报开票信息。
对企业来说,一旦收到失控发票,即便是无辜受害,处理起来也颇为麻烦。因此,在税局发现之前,早早发现进项发票中的异常,尽快处理方是上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