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2021年12月28日,一汽凌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签订《车辆购销合同》。在取得我公司票据后,一汽凌源不仅拒绝履行汽车交付义务,而且违法将我公司开具的八张商业承兑汇票,恶意背书转让给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一汽凌源恶意背书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我公司现已责令一汽凌源立即收回背书给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并将全部商业承兑汇票退回中铁昊天控股有限公司。对于由此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也依法提出了索赔。
目前我公司已启动向公安机关的报案工作,并向一汽凌源主管部门举报,我公司将保留后续追责的一切权利。
中铁昊天控股有限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