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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为心理学中,人们把一个人的新习惯或新理念的形成并得以巩固至少需要21天的现象,称之为21天效应。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动作或想法,如果重复21天就会变成一个习惯性的动作或想法。
有人分析,人是高级动物,善于学习,但容易被经验和习惯束缚,我们学会得了很多技能,觉醒了很多认知,但是有95%的行为和思维来自于熟知的过往,这就是习惯的养成。好习惯、坏习惯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
根据我国成功学专家易发久研究,习惯的形成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7天左右。此阶段表现为“刻意,不自然”,需要十分刻意地提醒自己。
第二阶段:7-21天左右。此阶段表现为“刻意,自然”,但还需要意识控制。
第三阶段:21-90天左右。此阶段表现为“不经意,自然”,无需意识控制。
行为科学研究表明,一个人一天的行为中大约只有 5% 是非理念行为,属于非习惯的行为,而剩下的95%的行为都受理念支配,都属习惯性的行为。由此可见,理念、习惯在一个人行为中的作用是巨大的,这也是一个成功的力量所在。因此,形成良好的新理念、新习惯就显得格外重要,千万不要忽视理念、习惯的作用。
大量实验与实践证明,只要不断重复,习惯、理念是可以改变的。当然,改变理念、改变习惯会是一个极不舒服、极不情愿的事。但不管怎么说,人的行为是按理念、习惯行事的,不良的理念、习惯不改变,就可能产生不良的行为,其后果当然是不好的。因此,在改变理念、习惯时,不能因不情愿不舒服就放弃,必要时还要给予外在压力,特别是刚开始时更需如此。
俗话说得好:“万事开头难”,这一炮不打响,后续改变就不可能。因此,要记住改变任何一个理念、习惯时都要不断重复,直至21天,甚至21天以上。相信,没有改变不了的理念和习惯。否则,就意味着失败的来临。
21天效应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应用于自我改造上来。许多自觉(注意是自觉而不是自发)改造自我的人,成功的应用21天效应改变自我,完善自我。
这主要应用在两方面:一个是改造自己的理念,一个是改造自己的行为习惯。比如,从人人为我的理念改变为我为人人;从不能吃亏的理念到吃亏是福;改变行走坐立的姿势;改变言谈举止的习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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