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于12月1日起开始确认啦!根据政策要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利息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这关乎着我们每个月都要缴纳的个税,所以各位同事一定要重视起来!
为什么要确认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可以少交个税。为了咱们能在2023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税前扣除,需要对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根据以前年度操作情况,没有点确认,个税APP会将专项附加扣除自动顺延到下一年。但是个税APP系统在不断升级的过程中进行了调整,个人信息变化或者之前申报填写错误,很可能会造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失效、单位无法获取个人的信息等问题。即使信息没有变化,建议大家还是核对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最好还是手动点下“一键带入”。
个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需要对2023年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若未及时确认,根据历年的操作情况,已填报的有效扣除信息会自动延长至2023年。
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填写、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2022年夫妻一方填写子女信息,2023年变更为另一方填写,2023年夫妻一方需要先删除子女教育信息,再确认;另一方填写信息即可;
(2)2022年填写的租赁合同显示“已失效”,需要重新修改租房信息,再确认;
(3)修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4)2023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3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5)2023年需要修改老人信息;
(6)继续教育信息有变化的。
(7)家有新生儿的或者家有3岁以下子女,首次填写,需要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信息。
专项附加扣除如何申报
手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点击下方【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也可进入。
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无变动
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进入“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版块选择“一键带入”,选择扣除年限2023,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一键确认”。
2023年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若需修改2023年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2023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点击想要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项目,扣除年度选择“2023”,根据指引填写信息后即可完成添加。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介绍
根据国税总局2022年初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公告》,从2022年1月1日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到7项(今年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一项)。
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租房城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60周岁(含)以上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独生子女的,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不属于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且每人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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