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香港低空经济发展,向特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建言献策,中国香港低空经济协会特此进行《中国香港低空经济政策优化研究及建议》,并提出13项建议,期望建立起香港低空经济的国际标准,充分利用地理位置优势,在促进内地及香港融合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协会荣誉创会会长陈晓峰表示,今年内地低空经济的市场规模预计达到1.5万亿元人民币,10年后预计达到3.5万亿元,香港可以低空经济推动新质生产力,从而惠及经济发展;现时,特区政府也支持低空经济发展,但仍然有进步空间,所以协会今日提出13项建议,希望建议得到特区政府等方面支持。
立法会议员、协会名誉顾问陈绍雄则指出,特区政府应尽快制订相关规则,建立统一低空空域管理系统,以集中管理各营运商的飞行活动及航道规划,加入风险预警功能,确保低空飞行安全。与此同时,香港应就无人机运输的载货限重、飞行距离以及时间订立基本要求。
航运交通界立法会议员、协会名誉顾问易志明则关注跨境物流,建议特区政府与其他大湾区城市合作建立“数字孪生湾区低空物流走廊”,从低空运输载具、一体化口岸监管、跨境监管数据三个方向制定标准。易志明补充,虽然有意见指北部都会区可以应用无人机,但强调“唔想到时再做”。内地已批出部分无人机应用地点,并有通关人员及设施,香港亦应该加快监管工作,选定合适地点以推出监管沙盒。
立法会议员、协会名誉顾问黄锦辉指出,要推动低空经济发展,需要不同人才包括科技人员,香港可以考虑与不同学校或者香港航空学院等合作,让它们进行标准认证及颁发证书等工作;另外,则是由香港培训的低空经济人才,可以与内地进行资格互认,令香港培训的相关人才,也能够在内地以至其他地方从事低空经济工作。
协会主席张霆邦在总结发言时,特别指出特区政府可以考虑成立专责部门,将“低空”以及“经济”两方面互相结合,促进低空经济成为香港经济的新增长点。另外,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中心,在相关范畴内,可以为内地等低空经济科企融资、集资,以善用香港优势。现时,内地正客观、实际地推动低空新产业,香港也要坚守“管得住才能放得开”的安全为先发展理念,强化低空安全治理能力,同时推动低空经济有序发展,与内地携手并肩,一同引领两地低空经济的发展规范走向国际。
以下为中国香港低空经济协会经研究后提出的13项主要建议:
建议一:将重量超过150公斤的载物无人机纳入监管范围中。建议特区政府在《小型无人机令》中增设丁类无人机,将重量大于150公斤的载物无人机亦纳入到监管中,使得该条例能够覆盖所有重量大小的载物无人机。
建议二:完善遥控驾驶员的培训体系 推动两地资质和执业互认。特区政府若要进一步规范无人机遥控驾驶员的培训,可以考虑与不同机构、学院例如香港航空学院签订合作备忘录,让指定机构、学院成为官方认可的遥控驾驶员训练机构。
建议三:设立无人机在生产、维修及航线规划上的统一标准。特区政府应参考内地对于无人机生产、维修及航线设计上的管理办法,在现有法例条文的基础上,面对无人机厂商、维修部门及实际运营或使用方,为无人机的生产、维修及飞行路径订立标准化要求,确保无人机的飞行安全。
建议四:扩大强制性无人机责任保险的覆盖范围。为完善无人机安全飞行管理体系,除尽快实施对甲二类操作的强制保险要求,亦应拓宽强制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无人机运营商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对任何第三方的伤害或损失承担责任。
建议五:推动香港无人机法规接轨全球 成立专责部门推动低空经济长远发展。建议政府在参考内地或其他地区监管办法以完善无人机法律条例的过程,逐渐形成全面及融合多地法规要素的无人机监管体系,探索成为行业监管标准的制定者,另外,建议政府成立专责低空经济发展的专门部门,除了法规制定、跨部门协调,亦一并把推动相关经济发展、合作的工作,纳入全新的专责部门之内。
建议六:设立无人机跨境飞行的基本要求。建议特区政府可以在首阶段设立航线时参考内地飞行路线的特点,就无人机运输在载货限重、飞行距离、飞行时间及日均架次上订立基本要求,并根据后续的实际运行情况在完成评估后,逐步放宽要求。
建议七:优先发展跨境物流。建议特区政府考虑基于大湾区内的低空经济协同创新平台,建立数字孪生湾区低空物流走廊,从低空运输载具、一体化口岸监管、跨境监管数据交换等三个方向制定标准赋能供应链,推动大湾区要素流通。
建议八:优先开拓跨海飞行航线。香港四面环海的地理位置意味着跨境航线将必涉及海上飞行,而这也将开拓出相较陆路运输更短距、更快速的运输路线,因此,建议特区政府将无人机跨海飞行货物运输作为首阶段优先考虑的路线。
建议九:首阶段设立沿岸起降点 开通与相邻沿海城市飞行路线。建议特区政府优先选择沿岸作为无人机的起降点。而在对城市的选择上,可根据就近原则,优先开通距离本港最近的深圳航线,同时订立税务优惠政策,激励无人机运营方在确保飞行安全的地点搭建起降点。
建议十:建立政府统一低空空域管理系统。建议特区政府建立统一的低空空域管理系统,集中管理各营运商的飞行活动及航道规划,并具备风险预警功能,令无人机低空飞行“看得见,管得住”。另外,数据安全会直接影响空域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特区政府可考虑、研究建立数据安全体系。
建议十一:增加跨境直升机起降点。特区政府可优先考虑鼓励运营商拓展已具备出入境清关服务起降点的航线,如不同城市中已具备相关服务的机场,然后再逐步通过与内地政府商讨,在更多地方搭建跨境清关服务,将起降点的范围拓展至更多适宜起降的地点。
建议十二:减免直升机离境税 促进跨境航线用量。为鼓励更多乘客选择搭乘直升机往来香港与大湾区城市,建议特区政府可以考虑适当减免直升机离境税,从而帮助增加跨境直升机运行航线及起飞架次,促进香港低空经济的发展。
建议十三: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升级 促进香港金融业发展。通过吸纳并协助内地低空经济企业出海,增加其在本港的经济活动,充分发挥香港与其他地区的联动效应,可考虑成立专项创投基金为合资格的配对投资基金,以吸引相关全球,由内地,东南亚以至海外的相关科技公司到港作融资以及在香港挂牌的上市项目。
来源:中国香港低空经济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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