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该《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确,省、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海洋经济、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通信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涉海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加强低空飞行器在水上救援、搜寻搜救、医疗转运、海洋巡检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海岛、滨海发展低空经济新兴消费项目。
同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2024年广东省海洋生产总值达20022.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4.1%、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8.9%,海洋经济总量连续30年居全国第一。
推动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是《条例》的重要内容。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条例》结合广东海洋产业发展优势和重点发展领域,对全省主要海洋产业规定了具体的发展措施,推动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新兴产业领域,《条例》提出引导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向海洋领域拓展,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海洋领域的融合应用。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巩固提升,支持发展深潜器、无人船艇、水下机器人等新型海洋装备。组织开展海洋生物基因、功能性食品、生物活性物质、疫苗和海洋创新药物等关键技术攻关,并组织研究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关键技术。开展涉海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海岛、滨海发展低空经济新兴消费项目。
文、图: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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