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范和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论证,公安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说明指出,现行人民警察法颁布实施30年来,对于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推动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国际国内形势和人民警察担负的使命任务发生了新的复杂深刻变化,党和人民对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行人民警察法已不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有必要予以全面修改完善。
修订草案稿共103条,分为总则、职责和职权、组织管理、警务和职业保障、教育训练、执法监督、纪律和惩戒、附则8章。草案稿完善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职责职权规定,其中包括维持特定空域的安全秩序,指导民用航空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安全防控有关工作,处置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行为,负责警用航空的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铁路治安保卫和铁路专运、特运的安全警卫工作,港航治安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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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公安部新闻传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