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出台背景
电子商务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赋能抓手。我国电商已连续13年位居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覆盖2600万国内商家和32亿全球消费者,线上线下融合持续深化。统计显示,主要电商平台研发强度超8%,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收入增长13.6%;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9.9%,“电商+产业带”超2000个;带动就业规模达7900万,快递业务量增13.6%;36个“丝路电商”伙伴国遍布全球五大洲,跨境电商进出口占比超6%。为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部署,商务部会同5部门出台《意见》。
《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统筹促进与规范,提出五方面16条举措。
赋能增效
助力中小企业转型、深化农村电商、培育产业电商,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创新引领
加快技术创新应用、发展品质消费、打造融合载体,促进供需动态平衡。
高水平开放
推进跨境电商、“丝路电商”拓展、制度型开放及规则衔接,共建共享电商大市场。
良好生态
压实平台责任、加强常态化监管、指导合规出海,推动生态共赢。
支撑保障
优化金融产品供给、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强化人才精准培养,夯实发展基础。
下一步,商务部将协同落实政策,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赋能产业、惠及全球。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