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哈萨克斯坦作为中亚最大的经济体之一,近年来通过一系列立法与政策创新,致力于打造更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其中,特别经济区与工业区制度构成了其吸引外资、促进产业升级的核心政策工具。对于有意开拓中亚市场的中国企业及投资者而言,系统、准确地理解这些特殊区域的法律框架、优惠政策及运作机制,是进行科学决策、规避法律风险、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的首要前提。
本文旨对哈萨克斯坦现行的特别经济区与工业区制度进行精准的翻译、梳理与深度解读,以期为投资者提供参考。
一、 制度概览:特别经济区与工业区的设立与定位
根据哈萨克斯坦现行法律,其境内目前共设有14个特别经济区与50个工业区。这两类区域虽同为促进投资与产业发展的政策载体,但在法律性质、功能定位与管理模式上存在显著区别。
特别经济区被定义为哈萨克斯坦领土内具有明确边界、实行特殊法律制度的区域,该制度为区内进行的特定活动提供优惠政策。优惠措施的具体内容由负责国家调控SEZ活动的授权政府机构确定的清单所规定,并体现在税收、海关、土地及人口就业等相关立法中,其核心法律依据为2019年4月3日颁布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特别经济区和工业区法》。SEZ的设立须由哈萨克斯坦政府决议通过,且每个SEZ都有其明确的产业发展导向。
例如,“Ontustik”SEZ设于奇姆肯特市,旨在发展纺织工业;“阿斯塔纳-新城”SEZ旨在建立高效、有竞争力的企业并掌握新型产品的生产;“信息技术园”SEZ位于阿拉木图,旨在发展经济的信息技术分支;而“霍尔果斯-东大门”SEZ则旨在打造高效的运输物流和工业枢纽,释放哈萨克斯坦的过境潜力,以促进与邻国的经济文化交流。SEZ的设立期限最长可达25年,且经哈萨克斯坦政府决定可予延长。
工业区则被定义为配备工程和通信基础设施的领土,这些基础设施提供给私营企业主体,用于安置和运营创业活动对象,包括工业、农工综合体、旅游产业、运输物流和废物管理等领域。IZ的设立旨在为各地区创业活动的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保障。根据创建主体和资金来源,IZ可分为国有和私营两类。其中国有IZ又可进一步分为具有国家意义的IZ、具有区域意义的IZ以及小型IZ。具有国家和区域意义的IZ创建期限至少为20年。
二、 特别经济区的核心优惠政策分析
SEZ的法律吸引力集中体现于其成体系的、具有高度确定性的优惠政策组合。这些政策以降低综合运营成本为核心目标,覆盖税收、海关、土地等多个关键环节。
在税收优惠方面,制度设计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与差异性。首先,SEZ参与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实质性减免。根据规定,在SEZ区域内从事优先活动类型的企业,就其从销售该优先活动产生的商品、工作和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享受10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其次,在财产税与土地税方面,对于位于SEZ区域内的应税对象,从事优先活动类型的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应缴预算的土地税、财产税和土地使用费金额减少100%。此项减免构成了一项重要的税收与费用优惠。
值得注意的是,税收优惠的享受期限与投资规模直接挂钩,形成了激励大规模、长期投资的阶梯式机制。SEZ参与企业根据其项目价值被划分为不同类别,并对应不同的优惠年限:A类(项目价值至3,000,000月计算指数)7年;B类(项目价值从3,000,000至14,500,000月计算指数)15年;C类(项目价值从14,500,000月计算指数起)25年。需特别指出,此等基于时间的税收优惠仅适用于在2024年1月1日之后成为SEZ参与者的企业。
在海关制度方面,SEZ区域是欧亚经济联盟关境的一部分,区内实施自由海关区程序。根据欧亚经济联盟和/或哈萨克斯坦的海关立法,位于并用于SEZ区域的外国和国内货物适用自由海关区程序:对进口货物不征收关税和税款(消费税除外);对欧亚经济联盟货物不适用限制或限额;且不适用非关税监管措施(产品安全要求除外)。
此外,在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关境内移动货物无需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这套海关安排极大地便利了区内企业的原材料进口、产品加工再出口以及面向欧亚经济联盟市场的供应链布局,有效降低了贸易成本与时间。这种“境内关外”的管理模式,与我国自贸试验区推动贸易便利化的改革精神有相通之处,例如我国相关立法亦强调简化流程、提升效能,虽然领域不同,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目标是一致的。
三、 工业区的分类管理与基础设施保障
与SEZ侧重于提供综合性政策“套餐”不同,IZ的核心功能在于提供标准化的、易于获取的工业生产基础设施,其政策更侧重于降低企业初始投资中的固定成本,尤其服务于制造业的落地。
IZ的管理架构体现了分层分类的思想。国有IZ的创建由地方执行机构决议通过,而私营IZ的创建则需获得该机构的强制性批准。私营IZ中有一类特殊形式,即由个人和/或非国有法人创建的特别工业区,在其区域内允许直接适用国际建筑规范和规则,包括外国标准。这一规定为拥有特定技术标准要求的外资企业提供了极大的灵活性,是其制度中的一个亮点。
IZ的运营强调服务集成。法律规定,在IZ区域内提供国家和其他服务时,适用“一站式”原则,以确保服务的及时提供,包括就此类服务提供信息援助。这种集成化服务模式旨在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外资企业面临的“多头管理”难题,通过一个窗口解决多项审批与服务需求,显著提升了行政效率与可预期性。这与我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努力方向高度契合。
四、 协调机制与投资促进:QazIndustry的角色
为确保SEZ与IZ政策的有效落实与协同发展,哈萨克斯坦设立了统一的协调中心——哈萨克斯坦工业和出口中心“QazIndustry”股份公司。该中心的核心目标在于开发、推广和提高SEZ与IZ的投资吸引力。
这一专门机构的设立,意味着SEZ与IZ的管理从分散走向集中,从政策制定延伸到营销推广与持续优化。其职能可能包括:统筹全国SEZ与IZ的规划与发展战略;作为对外统一的招商联络与信息发布平台;收集投资者反馈,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改进;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基础设施或服务衔接问题等。一个专业、权威的中央协调机构的存在,能够增强投资者对政策稳定性和执行一致性的信心,是优化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 institutional infrastructure(制度基础设施)。
结语
哈萨克斯坦通过《特别经济区和工业区法》及其配套法规,构建了一套多层次、差异化的区域发展政策体系。SEZ以全面的税收减免、自由的海关制度及长期稳定的法律承诺,瞄准了战略性产业和大型投资项目;而IZ则以灵活的分类、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一站式”服务,为更广泛的中小企业及私营投资提供了快速落地的平台。
对于中国投资者而言,深入理解这套制度需把握几个关键点:
第一,精准匹配。应根据自身项目的产业属性、投资规模与长期规划,审慎选择进入SEZ还是IZ,并详细核实所从事活动是否属于该区域规定的“优先类型”。
第二,动态跟踪。法律政策处于动态调整中,如税收优惠的适用时间点(2024年1月1日)等关键条款,需以最新法律文本和专业法律意见为准。
第三,合规筹划。在享受优惠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哈萨克斯坦在劳工、环保、产品安全及反洗钱等方面的通用法律规定,实现优惠利用与全面合规的平衡。
第四,善用机制。应主动对接“QazIndustry”等官方协调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其提供的“一站式”服务与信息支持,同时,对于在哈投资所产生的境外税款,可依据我国相关税收法规进行抵免处理。
*文章来源:“出海中亚法讯”公众号,作者:桑中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