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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建研院建筑设计院绿建中心
10月17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主编的中国建筑学会标准《绿色轨道交通综合利用区域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启动会暨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李小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副院长曾捷、综合设计一所所长曾宇、副所长裴智超,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副院长李科,以及《标准》编制组成员共 24 人参加了会议。

《标准》编制组成立会议由曾宇主持。曾捷和李科代表《标准》主编单位致辞,对《标准》主管部门、参编单位及编制组成员所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李小阳充分肯定了《标准》编制的重要意义,强调《标准》应按照标准管理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编制工作,并宣读了编制组成员名单,宣布编制组成立。

随后召开的《标准》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由裴智超主持。裴智超介绍了《标准》编制大纲,汇报了《标准》编制的背景及意义、框架内容和编制计划等。在接下来的会议中,全体编制组人员一起讨论了《标准》的定位、适用范围、编制重点和难点、编制框架、任务分工、进度计划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轨道交通建设需求量不断增大。同时,为了应对城市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轨道交通上盖开发利用已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制定《绿色轨道交通综合利用区域评价标准》,鼓励将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在轨道交通综合利用区域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对于贯彻国家政策、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实现节能减排、弥补行业标准空白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标准》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绿色交通、环境质量、资源与碳排放、智慧运营、人文、技术创新等指标,根据轨道交通综合利用区域的特点提出相应的评价要求,切实推进轨道交通行业的绿色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