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 重 声 明
近期本公司发现存在未经授权的公司、个人私自在多渠道宣传销售本公司拥有独家生产、宣传销售权的“扬子”品牌空气能产品,就此相关事实及法律问题正式发表声明如下:
1、本公司滁州扬子空气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拥有中国扬子集团授权的“扬子”品牌空气能产品的独家生产权、宣传销售权等。
2、本公司经合法授权使用的标志为“
”,请认准我司正品,需经授权使用,请勿滥用。
3、本公司为保障自身权益,杜绝侵权,商标统一由公司受控管理,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同时为增强识别性对产品采用商标特殊防伪技术,无该防伪标志的产品均非我司授权生产销售,均属于侵权产品。
4、本公司同时对产品配备独一无二的条形码,每台产品拥有唯一的身份属性,并对上述条码进行内部系统化登记,随时备查核实。
5、本公司在此声明:所有未取得本公司授权,私自生产、宣传、销售我司空气能、太阳能产品等行为,均属侵权,我司除可向专利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相关行政部门外,并可要求赔偿销售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并将严格依法追究违法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望知悉上述情况及予以积极配合,存在侵权行为的在即日起立即停止,并消除影响,如对此置之不理,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敬请广大消费者认准正品,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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