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PKPM绿色建筑!
该标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下列情况:
1.住宅、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公寓等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一、节能新增术语梳理(围护结构相关)
1.外表系数: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节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比值。标准中对外表系数有限值要求,且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要求根据外表系数分为两档。
2.主要房间:是指居住建筑中人员长期停留的空间。住宅、公寓、养老院和集体宿舍是指起居室、卧室等,托儿所、幼儿园是指活动室、休息室或办公室等。
二、节能设计特色梳理
1.实行“双控”原则,即规定性指标与性能化指标均必须满足。
6.外窗性能大幅度提升,传热系数强制要求提高至1.1W/(m2·K),促进产业升级。
三、建筑设计相关要求梳理

3.居住建筑各朝向窗墙面积比M不应大于表3.1.4和表3.1.6的限值。
4.居住建筑屋面天窗面积不应大于该房间屋面面积的10%。
5.北向房间不得设置凸窗。其他朝向不宜设置凸窗,当设置凸窗时凸出距离不应大于500mm。

6.居住建筑主要房间外窗的实际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 1/15,并应采取可以调节换气量的措施。
四、围护结构热工相关要求梳理
1.建筑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 K 不应大于表 3.2.2 规定的限值。
注:本条屋顶、外墙判定主断面的传热系数,不判定热桥部位,与3.2.7条权衡计算时考虑热桥部位不冲突。当存在多种主断面且面积超过10%时,采用面积加权方式判定。
2.建筑物下列部位应做保温,其保温材料层热阻不应小于1.6[(m2·K)/W]。
3.建筑遮阳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阳台和室外平台的热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五、标准附录C中围护结构透光部位热工性能
1.塑料窗
2.铝合金窗

3.以铝合金为受力杆件的铝木复合窗(木包铝)
4.以木材为受力杆件的铝木复合窗(铝包木)
5.玻纤增强聚氨酯窗

6.玻璃钢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