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海南省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探索研究试行“光储直柔”建筑

海南省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探索研究试行“光储直柔”建筑 PKPM绿色低碳
2022-08-24
2
导读:海南省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探索研究试行“光储直柔”建筑

2022年8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小盟对《实施方案》重点内容进行汇总及摘录如下: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与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碳排放强度得到合理控制,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打牢基础。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2%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继续下降。


到2030年,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能源岛建设不断深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健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至54%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安全高效清洁能源岛。

1.高比例发展非化石能源。

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风、光、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高效安全、积极有序发展核电,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坚持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加大分布式光伏应用,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按照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模式有序发展集中式光伏,配套建设储能设施。积极发展海上风电。到2025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400万千瓦,投产风电装机约2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55%。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资源充分开发利用,发电装机比重达75%,低碳能源生态系统初具规模。


3.全面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

以现代电力能源网络与新一代信息网络为基础,依托数字化、智慧化等先进的前沿技术,不断提高电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储能侧资源,坚守安全底线,探索构建具有绿色高效、柔性开放、数字赋能等特征的新型电力系统。在资源禀赋较好的地方开展微电网建设,促进微电网、局部电网与大电网协调发展,推动微电网参与大电网的频率/电压调节以及削峰填谷等,扩大储能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场景应用。推动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V2G)技术示范应用。引导用户优化用电模式,释放居民、商业和一般工业负荷的用电弹性。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化体系构建,积极参与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完善输配电价定价机制及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推动健全能源电力上下游各环节价格形成和成本疏导机制。到2025年,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显著提升,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初步建立,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先行地。到2030年,电网调节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建成数字电网,全面建成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


(三)推进绿色宜居型城乡建设。

3.有效降低建筑全寿命期能耗。

探索适宜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模式和技术路径,逐步将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基础类改造。以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为契机,以应用热带海岛气候适配型高效制冷、热泵、LED等节能低碳技术为重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同步开展电气化改造,预留适宜的配电网容量,为接入更多零碳电力创造便利条件。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监管,推动超过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碳排放监测监管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完善制定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相关技术标准,加大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关键技术研究推广力度。提高城镇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快推广集光伏发电、储能、智慧用电为一体的新型绿色建筑,探索研究试行“光储直柔”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


5.深入推行农村清洁化用能。

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推动能源生产清洁化、消费电气化、配置智慧化,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开展示范项目建设,在有条件地区推行整村试点,探索适合海岛农村电气化和零碳用能新模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村民生活等领域电能替代,鼓励居民炊事、卫生热水等以电代气。打造琼海市会山镇加略村和琼中烟园村综合能源示范村等示范工程。引导新建农房执行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房节能改造,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到2030年,电能成为农村用能的主要方式,占比进一步提高。


(四)构建低碳化海岛交通系统。

2.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应用。

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和相关扶持政策,分阶段分领域逐步推进全省各类汽车清洁能源化,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加快推进社会运营交通领域清洁能源化,以轻型物流配送、城市环卫、租赁车、网约车等领域为重点,推动新能源车替代,鼓励私人用车新能源化。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旧船舶,加快电、氢等新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推进船舶“油改气”工作,重点在海口、琼海、三亚三沙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地建设船用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发展天然气车船。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


四、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专项工程

(一)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建设工程。

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要素,提高电网与各侧的交互响应能力,实现源、网、荷、储深度协同。在智能配电建设方面,全面推进以故障自愈为方向的配电自动化建设。在智能用电方面,加快推动“新电气化”进程,促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和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积极推进电力需求响应,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持续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在数字化方面,充分发挥能源电力大数据“生产要素”和“算力+算法”叠加倍增效应,以数字电网赋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到2025年,力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电量比重分别达85%、75%左右,科学合理控制尖峰负荷规模,以智能配电网及智能微网建设为突破口,探索构建源网荷储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成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到2030年,力争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75%左右,清洁能源装机比重92%左右,大电网与配电网、微网、微网群协调发展的电网形态基本形成,逐步形成占年度最大用电负荷5%左右的需求侧机动调节能力,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全面建成数字电网、全面建成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


(三)零碳示范区域创建引领工程。

以生态能源为依托,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零碳、智慧、循环”为方向,按照生态优先、低碳集约、量化管控的原则,在海口、三亚、博鳌等市镇,结合各地产业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挥科技创新、旅游康养、会议培训、体育农渔等地区发展特色要素,差异化打造一批高质量近零碳、零碳示范区域。通过示范区总体路线制定、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替代、数字赋能实现智慧控碳、绿色建筑全配套、低碳交通方式改造和碳中和科技应用等,探索开展零碳试点工作。对零碳试点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管理,优化零碳实现路径。利用三年时间,按照“世界一流、国内领先、全面对标”目标,多维度对标对表国际一流指标,通过制度集成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将博鳌零碳示范区打造成为省部共建的全国性示范项目和具有国际引领示范作用的零碳绿色发展标杆。2030年前,率先建成三亚蜈支洲岛、琼海市会山镇加略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零碳先行示范区和五指山市微电网零碳能源先行示范区。


(五)禁售燃油汽车垒土筑基工程。

着力解决充电不便问题,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体验。以构建覆盖海南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为目标,桩站先行、适当超前推进海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例确保小于2.5﹕1,公共充电桩方面小于7﹕1,重点先行区域充电网络平均服务半径力争小于1公里,优先发展区域小于3公里,积极促进区域小于5公里。加强政策引导,推动燃油汽车加快退出。通过实行差异化上牌、行驶、停放等交通管理措施逐步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研究制定鼓励燃油汽车加快退出的财税支持政策措施,分阶段实现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鼓励地级市率先建设机动车零排放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道路交通发展等情况,划定并公布低排放区域和零排放区域。加快构建统一的海南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与监管平台,到2022年,组建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公司,打造海南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平台。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在全省存量汽车和新增汽车中占比明显提高,燃油汽车退出速度明显加快、新增规模明显降低。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45%,各市县基本建成一个机动车零排放区。


五、政策保障

(三)推动落实支持政策。

充分利用国家下放给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各项政策,重点完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严格落实居民和高耗能产业阶梯电价政策。持续加大财政对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支持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碳减排技术、生态系统增汇工程等。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依托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探索构建集绿色信用服务、绿色金融服务、绿色企业、项目评级等为一体的绿色金融服务体。完善绿色信贷制度,加大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基于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抵质押品的绿色信贷产品,出台科学有效的绿色信贷综合解决方案。鼓励探索绿色低碳领域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积极开展绿色项目债券融资,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绿色产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发展绿色保险,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气象指数类保险。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绿色发展产业基金,推动设立政府出资参与的碳达峰碳中和基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完善海南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制度,引进国际资金和境外投资者参与气候投融资活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归集有绿色转型升级需求、运营绿色项目的客户信息,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库,加大对入库企业的支持,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全省绿色重大项目库。


来源于:直流建筑联盟,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处理;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PKPM绿色低碳
依托于PKPM强大的企业实力与丰富项目经验,定期发布国内外绿色建筑资讯、绿色建筑政策与标准信息、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软件产品、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典型案例与知识等,以期帮助建筑从业人员,并促进绿色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
内容 0
粉丝 0
PKPM绿色低碳 依托于PKPM强大的企业实力与丰富项目经验,定期发布国内外绿色建筑资讯、绿色建筑政策与标准信息、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软件产品、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典型案例与知识等,以期帮助建筑从业人员,并促进绿色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