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来源:碳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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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布的最新温室气体清单结果来看,2018 年中国能源活动的甲烷排放量约为 6.0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煤炭开采的甲烷排放量为 5.3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能源活动 甲烷排放的 88%、全国甲烷排放总量的 39%、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 4.5%。
为适应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加强国内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落实《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修订了《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 21522—2008),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张曦、余化龙
电话:(010)65646861、82268455
传真:(010)82200550
邮箱:zhangxi@ncsc.org.cn、1425611534@qq.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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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布的最新温室气体清单结果来看,2018 年中国能源活动的甲烷排放量约为 6.0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煤炭开采的甲烷排放量为 5.3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能源活动 甲烷排放的 88%、全国甲烷排放总量的 39%、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 4.5%。
为适应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加强国内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落实《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修订了《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 21522—2008),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张曦、余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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