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在“双碳”目标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建筑领域作为能耗与碳排放的重点领域,其低碳转型进程直接影响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整体目标的实现。而暖通空调系统占建筑运行总能耗的一半以上,是建筑碳减排的核心环节。
1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与方法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份标准不仅填补了国内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碳足迹核算的标准空白,更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了关键技术指引。
科学构建暖通设备碳足迹量化体系
《征求意见稿》以GB/T24067-2024《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为基础(该通则标准于2024年10月1日实施,填补了国内产品碳足迹核算通用标准空白),结合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行业特性,构建了一套科学、可操作的碳足迹量化体系,核心特点可概括为“六明确”。
1.产品分类明确:区分“终端/非终端”,覆盖全品类
《征求意见稿》首次将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明确分为“终端消费产品”与“非终端消费产品”两类,并在附录A中搭建了详细的产品分类框架。其中,终端消费产品指可独立运行、直接提供服务的设备(如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洁净工作台等);非终端消费产品需与其他设备协同运行(如暖气片、空气过滤器等)。
这种分类方式精准匹配了不同设备的应用场景,为后续系统边界设定和碳足迹核算奠定基础,也让零碳园区在设备选型时能更清晰地识别不同类型设备的碳减排潜力。
2.系统边界明确:“双边界”适配不同产品,兼顾全面性与实用性
针对两类产品的差异,《征求意见稿》设定了“双边界”核算模式:终端消费产品采用“从摇篮到坟墓”的全生命周期边界,覆盖原材料获取、生产、分销、使用、生命末期处理5个阶段;非终端消费产品采用“从摇篮到大门”的部分生命周期边界,仅包含原材料获取和生产2个阶段(《征求意见稿》5.3.1)。
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系统边界示意图
为直观呈现边界范围,《征求意见稿》还配套了系统边界示意图。这种差异化边界设定,既避免了非终端产品因“使用阶段依赖系统”导致的核算偏差,又确保了终端产品碳足迹的完整性,符合零碳园区对设备全生命周期碳数据的需求。
3.功能单位明确:灵活适配多场景,保障数据可比性
功能单位是碳足迹核算的“基准标尺”,《征求意见稿》5.2.2明确了不同类型设备的功能单位选取规则:供暖设备用“单位散热量(kW)”、通风设备用“单位风量(m³/h)”、空调设备用“单位供冷(热)量(kW)”、净化设备用“单位洁净空气量(m³/h)”,同时允许以“1台(套、件)”为补充。
例如,零碳园区在核算中央空调碳足迹时,可采用“kW供冷量”作为功能单位,便于不同品牌、型号空调的低碳性能对比;而核算小型壁挂式通风器时,“1台”的单位则更简洁实用。这种灵活性既兼顾了行业惯例,又保障了数据的横向可比性。
4.数据要求明确:优先“初级数据”,建立质量评价体系
数据质量是碳足迹核算的核心保障。《征求意见稿》6.1.2明确“优先采用初级数据(直接测量或计算数据),无法获取时方可使用次级数据(权威数据库、文献等)”,并规定了初级数据的来源(记录、台账、检测报告等)和次级数据的匹配要求(地理、时间、技术范围适配)。
同时,附录C构建了5级分制的数据质量评价体系,从“数据可靠性”“时间代表性”“地理代表性”等维度对数据质量打分。这一要求倒逼企业完善数据管理,为零碳园区获取真实、可靠的设备碳数据提供了保障。
5.核算方法明确:全阶段公式化计算,降低操作门槛
《征求意见稿》第7章详细规定了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碳足迹计算公式,涵盖原材料获取(式4)、生产(式5-7)、分销(式8)、使用(式9-10)、生命末期(式11)等全环节。例如,使用阶段碳足迹计算需考虑设备功率、年运行时间、使用寿命等参数,直接关联零碳园区的运行能耗管控。
为帮助企业理解应用,附录E以“非终端消费产品——热回收新风机组”为例,完整演示了碳足迹计算过程:从产品描述(额定风量350m³/h)、数据收集(原材料重量、电力消耗)到结果计算(总碳足迹0.366kgCO₂e/(m³/h)),并配套了碳排放分布图。这种“公式+案例”的模式,大幅降低了标准的落地操作门槛。
6.报告要求明确:模板化输出,确保信息透明
《征求意见稿》第9章及附录D提供了标准化的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要求报告涵盖“基本情况、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6大核心内容。例如,报告需明确标注数据来源、分配原则、取舍准则,以及各生命周期阶段的碳足迹占比。
对于零碳园区而言,标准化报告可实现“设备碳足迹信息透明化”——园区在采购暖通设备时,可直接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该模板的碳足迹报告,快速识别设备的碳排放热点(如原材料阶段占比99.45%,见附录E案例),为低碳决策提供依据。
赋能零碳园区建设:《征求意见稿》核心价值
零碳园区作为建筑领域低碳转型的“示范单元”,其建设需统筹“设备选型、运行管控、产业链协同”等多环节。《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从技术层面为零碳园区解决了“暖通设备碳足迹怎么算、怎么用”的关键问题,核心价值体现在五个方面。
- 为园区设备低碳选型提供“量化标尺”,避免“低碳噱头”
此前,由于缺乏统一标准,部分暖通设备厂商以“低碳”为噱头,但未提供可验证的碳数据,导致零碳园区在设备采购时“无从判断”。《征求意见稿》实施后,园区可依据标准核算的碳足迹数据,筛选真正的低碳设备。
例如,园区在采购新风机组时,可对比不同厂商提供的“单位风量碳足迹(kgCO₂e/(m³/h))”:若A厂商产品碳足迹为0.366kgCO₂e/(m³/h)(如附录E案例),B厂商为0.5kgCO₂e/(m³/h),则A产品更符合零碳园区需求。这种“用数据说话”的选型模式,可有效提升园区设备的整体低碳水平。
2.推动园区暖通系统“全生命周期管控”,聚焦运行阶段减排
零碳园区的碳减排不仅关注设备“出厂时的碳足迹”,更关注“运行阶段的碳排放”。《征求意见稿》7.5明确了使用阶段碳足迹的核算方法,需考虑设备安装能耗、年运行时间、维护保养能耗等参数,这与园区运行管控需求高度契合。
以园区中央空调为例,若设备功率为100kW,年运行2000小时,电力排放因子为0.5366kgCO₂e/kWh(见附录E表E.4),则每年使用阶段碳排放约107320kgCO₂e。园区可基于此数据,通过“优化运行时间”、“提升能效”等措施减排,实现“精准降碳”。
3.联动产业链“协同减碳”,提升园区整体低碳水平
零碳园区的建设不仅涉及园区内部,还需联动上游设备供应商、下游回收企业。《征求意见稿》7.2要求设备厂商核算原材料获取阶段的碳足迹(如附录E中全热芯体、电机等原材料的碳排放),这将倒逼供应商优化原材料结构(如采用低碳钢材、可回收塑料),形成“园区需求→厂商减碳→供应链优化”的协同效应。
4.“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增强国际竞争力
当前,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国际绿色贸易政策陆续实施,对产品碳足迹提出明确要求。园区内的空调、净化设备出口企业,可依据该标准核算碳足迹,为产品出口提供“绿色通行证”,避免因碳足迹不达标被排除在国际市场之外。
5.完善“碳核算体系”,填补设备级碳数据空白
零碳园区的碳核算需涵盖“建筑本体、设备系统、交通、能源”等多维度,其中暖通设备是设备系统的核心。此前,园区碳核算多依赖“建筑整体能耗折算”,缺乏设备级的精准碳数据。《征求意见稿》实施后,园区可通过“设备碳足迹累加+系统损耗核算”的方式,构建更精准的碳核算体系。
例如,园区内有10台空调(每台碳足迹500kgCO₂e)、20台通风设备(每台碳足迹100kgCO₂e),则暖通设备总碳足迹为7000kgCO₂e,再叠加系统运行中的管网损耗碳排放,即可得到暖通系统的精准碳数据,为园区制定碳减排目标和路径提供支撑。
结语
《征求意见稿》的完善与落地,将为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行业建立统一的碳足迹“度量衡”,也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可操作的技术工具。随着标准的实施,有理由相信,建筑领域的暖通系统将实现从“高能耗”到“低排放”的转型,为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友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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