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绿建节能政策汇编
2021年1月份,山东省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明确指出,全年新增绿色建筑8000万平方米,为绿色建筑发展指定了明确的目标。本文对山东地区绿建节能相关政策要求进行了汇总,方便设计师朋友们了解山东省绿建统一要求及各地市相关政策,按照政府要求进行项目的设计报审。
现行标准
1.节能: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5026-2014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5155-2019
2.绿建: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5097-2017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9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5097(新地标已通过审查会,预计年内实施)
3.超低能耗:
《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T 5074-2016
绿建节能相关政策要求
1.山东省统一要求[1~2]
2020~2022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3亿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3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外)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高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2、各市地方要求:
其中,崂山区提出更细致要求:全区新建民用建筑最低按照基本级进行设计,重点指出金家岭、金融新区服务区、大北海、平顶山、舵具河、仰口6个控制单元所有新建民用建筑最低按照二星级要求设计[8~9]。
另外,需要重点关注青岛五个绿色生态城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山东(青岛)自由贸易试验区、红岛经济区、蓝色硅谷核心区和崂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城所有项目最低要求绿建做到一星级。且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幼儿园、小学、政府机关)强制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
由山东省发布的相关政策可知,新建民用建筑需严格执行绿建标准基本级,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大型公居建要求二星级及以上,对于示范区新建建筑要求较常规建筑更高,并且需采用超低能耗技术。
奖励政策
注:
1、文中涉及政府、国企投资建筑指政府、国有企业投资或以政府、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建筑
2、表格内容是对文件内容的简要总结,如有异议,请查看后文政策链接,以其正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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