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利于地球或人类健康的绿色建筑方面,美国并不总是世界领导者。相反,长期以来环境监管和市场驱动的解决方案在不同地区之间四分五裂,只有一部分州和城市处于领先地位。
然而,这种情况正在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开始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在ESG(环境、社会和治理)问题上有更优秀的表现,因此许多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寻求在可持续性指标上超越同行,再加上基层宣传和消费者需求的增加,已经推动了绿色建筑越来越严格的立法。这种推动不仅发生在沿海地区,而是发生在全美各地,包括一些意想不到的地方。
美国绿色建筑立法主要趋势
以下是全美各地已经开始进行的最大立法改革趋势,预计在未来几年内还将继续扩大。
1. 电气化
席卷全美的电气化浪潮是指推动建筑商建造没有煤气管道的新建筑,改用电锅炉和电炉子等电器来取代现有建筑中的天然气。
建筑电气化研究所(BEI)是一个非盈利组织,帮助城市试行扩大建筑供热和制冷系统电气化的战略。参与的城市包括:加利福尼亚州的伯克利市、圣何塞、洛杉矶;科罗拉多州的博尔德、丹佛;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波士顿;纽约州的纽约;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 犹他州的盐湖城;佛蒙特州的伯灵顿和华盛顿特区。
为什么改用电加热和冷却选项很重要?根据BEI研究,"在气候较冷的城市中,建筑物中使用的化石燃料可能占全市总排放量的 40% 或更多。相反,使用空气源热泵和其他技术为建筑物供暖则意味着:如果电网使用清洁能源,建筑物就可以使用清洁能源运行。(更好方法的是设计和改造建筑物,以达到尽可能少的供暖和制冷的能耗,例如被动住宅标准。)
目前已有数十个城市通过了电气化法令,更多的城市正在实施中。在最近的一波浪潮中,加州的35个城市已经开始在至少某些建筑类型中逐步停止使用天然气。例如,在加州圣何塞,Adobe公司位于圣何塞市中心全球总部的第四座塔楼Adobe North Tower,将完全由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供电,帮助公司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 基准评测
这是分布最广的立法“趋势”。“基准”一词是指能源、水和废物数据的披露,直接向市政府报告或通过能源之星投资组合经理(Energy Star Portfolio Manager)报告。能源之星 PM 是美国独有的,是一种有用(且免费!)的工具,建筑业主可以使用它来衡量建筑在环境指标方面的表现。
现在已经在某些建筑类型中强制使用能源之星 PM 的城市列表太长,无法在此列出,但可以使用能源之星的交互式地图来查找哪些地方需要或自愿进行基准测试。例如,在德克萨斯州,州立建筑和高等教育建筑必须在能源之星中跟踪和监控其能源和水的使用情况。同样适用于密苏里州圣路易斯所有超过 50,000 平方英尺的私有建筑。德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市目前正在就此事进行公众调研。
通过与该地区的其他建筑物进行比较,基准测试被广泛认为是了解建筑物性能的必要步骤。能源之星还提供住宅认证,2019 年,亚利桑那州 54% 的新房(或 18,224 套房屋)是按照能源之星标准建造的。通过了解其资产的能源使用效率,房地产所有者可以制定优化资源使用和削减成本的计划。
3. 隐含碳
这可能是未来十年的“REACH”立法。隐含碳通常是指与建筑材料的制造和运输相关的碳排放,而不是与建筑运营相关的碳排放。到目前为止,只有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新建筑的“buy clean”要求,但更多的州和城市已经出台了鼓励使用低碳材料的立法,包括德克萨斯州奥斯汀和新泽西州。
尽管已经实施的关于隐含碳的立法还很有限,但越来越多的思想领袖涌现并积极进行政策讨论。例如,碳领导论坛 (CLF) 是一个专家网络,分享有关建筑部门隐含碳的建议。2019 年 11 月,城市土地研究所 (ULI) Greenprint 中心发布了他们的报告“房地产建筑材料中的隐含碳”,对于想要了解不同材料利弊的开发商来说,这是一个有用的起点。CLF 还公开了一个政策工具包,展示了有关隐含碳的相关立法,并帮助政策制定者和其他人驾驭这一政策空间。
注:“Registration,Evaluation and Authorization of Chemicals,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与近年来欧盟实施的各项指令相比,REACH法规的影响范围更广,它将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学产品及其下游的纺织、轻工、制药等产品分别纳入注册、评估、许可3个管理监控系统,未纳入该管理系统的产品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我国绿色建筑立法趋势
分析美国近期的绿色建筑立法趋势,重在“术”,建筑电气化、基准评测和隐含碳计量这三个方面更注重方法、标准和数据。
我国开展绿色建筑立法,主要目的是在建筑行业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建筑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过程控制,通过形成有利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从过去的“评价引导”转向“目标引导”和“立法保障”,从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面促进绿色建筑发展。
早在2015年7月1日,《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经颁布实施(该条例在2019年1月修订),这是我国第一部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随后,浙江省、合肥市也相继颁布了绿色建筑条例。贵州、广西、陕西、山东等省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对绿色建筑发展的内容也做了相关规定。此外,青海、江西及广州、深圳等省市也颁布了相关绿色建筑的政府规章。近几年,越来越多的省市把绿色建筑纳入法制管理范围。
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通过了《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广东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步入法治轨道。
今年2021年1月8日,住建部发布了《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体现出住建部收回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权、统一绿色建筑标准、规范绿色建筑市场的决心。这同时也意味着,建立在2007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2009年《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基础上的旧的绿色建筑管理制度走进历史,绿色建筑市场迎来了强监管、重管控的新时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在住建部4月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说,我国将推动绿色建筑立法,引导江苏、浙江、宁夏、河北、辽宁、内蒙古、广东等7省(区)颁布地方绿色建筑条例,推动山东、江西、青海等省颁布绿色建筑政府规章,为绿色建筑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今天,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做好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了住建部及各级部门的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权。
发展绿色建筑,是转变城乡建设粗放发展方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推动建筑领域碳减排的重要手段,对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友绿智库预测,新的绿色建筑相关法令或许也将包含建筑电气化、碳排放核算范围等内容。
来源:友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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