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勘察设计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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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打造绿色低碳、宜居韧性城市”的精神,落实住建领域“双碳”战略部署,规范吉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审查工作,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日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吉林省基本级绿色建筑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1日。
《导则》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与暖通设计、电气设计,共八个部分,适用于新建基本级绿色民用建筑的设计。
原文如下
关于对“吉林省基本级
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打造绿色低碳、宜居韧性城市”的精神,落实住建领域“双碳”战略部署,规范我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审查工作,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等相关标准,我厅组织编制了《吉林省基本级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书面申述,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37室,邮编:130051,电子邮箱:jljskj@sina.com,联系人:李怡萱,联系电话0431–82752489。
附件:吉林省基本级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