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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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桩件件令人汗毛耸立,更令人心惊的是这些案件的主人公都是未成年人。
最近邯郸三名初中生杀人更是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我们回顾邯郸杀人案的三名初中生,提前挖好了坑,并在社交平台上发出“迟早有一天要活埋了你”的言论,在此之前多次对受害者进行校园霸凌。事后处理尸体,第二天照常上学,甚至误导家属受害者“小光”被他人带走了,直到第二天两名罪犯在警方的询问下才承认了杀害“小光”的事实。
经过侦查,目前初步认定是一桩有预谋的刑事案件。而最让人关注的点在于三位嫌疑人均未满14岁,法律会如何裁决呢?
这不禁让我们思考关于未成年犯罪:
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年龄是否能成为逃脱犯罪的理由?
得不到足够惩罚的未成年罪犯会不会引发更多的犯罪?
有关未成年犯罪的数据
近几年有关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数据有所增长,并呈现低龄化趋势。
据检察机关统计:2018~2022年,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2.7万人,年均上升7.7%,其中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从2018年4600多人上升至2022年8700多人,年均上升16.7%。
结合当下的物质经济,青少年的发育年龄已经提前了2-3岁,一名初中生的身体素质很可能和一名成年人相差不多。其次心智上,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一些不成熟的观念和想法更容易影响未成年那不成熟的三观。
按这样的趋势,我们都会忍不住的去思考未成年保护法是否也应该随之调整适应呢?
事实上,针对未成年的相关法条,国家也一直在精进调整,比如2021年3月1日起,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已由14周岁降低到12周岁。
只是就如罗翔老师所说的:“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
在桩桩件件有关未成年犯罪的事件发生后,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去思考怎么预防、减少未成年犯罪的可能性呢?
或许我们也需要关注留意到这些事件背后的家长、家庭教育等情况。
孩子掀别人裙子,猥亵他人——家长:“他还小,他都什么都不懂的,怪一个小孩真有你的”
孩子偷窃盗窃——家长:“现在未成年杀人都不判刑,偷东西怎么了?”
孩子欺负人、伤害了人,甚至杀了人——家长:“他平时在我们面前挺乖的,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他能做出这种事。”
这次的邯郸杀人案,三名初中生是留守儿童,平常还不见家长的身影。
这些事情并不少见,也由此引起了我们对家庭教育的思考,除了生理性的原发性精神病态(大脑边缘系统低反应,血清素过于稳定,抑制反应性异种平衡)所导致的青少年反社会行为,家长的溺爱、家庭扭曲的价值观、孩子乖巧的假象、教育的缺失,都在告诉我们,家庭是如何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的。
1
同伴导向的青少年
亲子依恋是最早的依恋关系,但随着个体的发展,会发现亲子间的依恋关系大不如前,孩子会更加倾向于与同伴交流、学习,也就是同伴依恋,这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可能会出现“你们懂什么!”、“别管我烦死了”,究其原因可能是自身的需求在家长这边已经达不到需求和满足了。
对同伴的接近性寻求增多,亲子之间沉默或对峙的现象出现较多,这个时候家长如果出现暴力解决、强行介入等,可能会增加孩子撒谎隐瞒事实的情况,导致“他平时表现还好,我不相信ta能做出这种事!”。
本身青少年群体心智、三观都在发展当中,让不同不成熟的孩子相互之间互相作为导向本就是有风险的事情,碰上负面同伴导向更容易让孩子误入歧途。
同伴依恋是亲子依恋的拓展与延伸,个体在亲子关系中的依恋体验和互动模式会迁移到同伴关系当中,同伴提供的情感支持会不断上升,逐渐成为重要的依恋对象,但更重要的一点是父母作为孩子的依恋对象是永远不会退出的(Nickerson,2005)。
所以孩子身上莫名的伤痕,每一次沉默,每一次怒火都请关注起来,看到孩子背后的动机。
2
家庭教育缺失或纵容
如果说孩子是一张白纸,那么第一个落笔的一定是家长。
心理学家韦斯特曾进行了长达14年的追踪研究,结果发现70%的因暴力犯罪的青少年在13 岁时就被确认有攻击性行为,有48%的犯罪青少年在9岁时就被确认有攻击性行为。
所以及时干预是能明显预防青少年犯罪的。
但家庭教育的缺失或纵容现象依旧存在,父母或父母一方长期外出工作、或因为不同原因长期没有交流联系,称为父母在孩子心理上的缺位。
这种缺位让孩子长期处于安全无法保障,生活上没有照料,言行无约束引导,留守儿童的心理更容易出现各种问题,而在孩子出现各种问题时,父母却无法及时发现察觉,可能也会了弥补情感上的缺失,导致出现了不良行为而放纵发展的情况,不进行规范引导。
3
家庭负性价值观
父母永远是孩子的第一任导师,父母的思想行为同时也会作为孩子思想行为的标准。
仔细观察自己与父母的思维、行为模式,发现其中会有很多非常相似的地方。
孩子所接收到的信息、观念,形成的价值观都会有所影响。
如果父母会容纳孩子伤害他人而不加以制止,孩子也会形成这件事是没有关系的,是可以的,没有严重后果的。
如果发现孩子出现了暴力行为怎么办?
了解明白孩子是否遇到了一些困难,有一些想法未表达出来,或者孩子是否处在自我中心的阶段、处在比较低级的道德阶段水平,无法意识到这样的行为是会带来伤害的。家长都应该去看看孩子背后存在什么样的需求、动机。
同时允许孩子有这份攻击的力量,引导其运用在适当的领域,教会孩子学会以健康的方式宣泄自己的情感。
其次适当的惩罚让孩子消除暴力行为,有亲社会的行为及时进行奖励,做到奖励惩罚原因明确。
最后,希望这样的恶性事件不要再出现了,也相信这件事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
我们也应该关注青少年的成长和教育,尤其是家长,更应该把关青少年的成长,自由成长并不是无约束的成长,就像罗翔老师说的那样:
“你以为你有自由,其实你不一定有自由,自由一定要受到伦理的约束。如果自由不受到伦理的约束,自由一定会导致放纵,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其实真正的自由是什么呢,真正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而不是放纵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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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Nickerson, A.B. (2005). Parent and Peer Attachment in Late Childhood and EarlyAdolescence. The Journal ofEarlyAdolescence, 25(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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