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博罗县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规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计划,博罗县全县光伏建设目标,至2025年底,博罗县光伏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269兆瓦,约为博罗区域内电力变压设施设备总容量的32.25%;预计年平均可上网电量226900万千瓦时。规划显示,对于光伏项目建设将设置准入门槛。其中包括,
1、租地资金:同区域光伏项目建设的市场评估租金,上下浮动不超过5%-10%。
2、土地流转通过纳入三资平台。
3、升压站用地规模及用地指标由所在地镇政府跟投资方共同解决(其中升压站用地挂牌价格由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能源用地性质确定)。
4、当地光伏项目涉及到碳交易不能私自交易,需报县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交易。
5、光伏项目的开发企业在当地成立项目公司,产值和税收纳入当地。
6、推动可再生能源碳汇留在博罗。建议县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产生的“碳汇”留在博罗,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本地企业建立互补互利关系,优先将需要使用“绿色电力”的企业通过交易购买和合同能源等方式,将可再生能源项目产生的“碳普惠核减”[ 光伏发电碳普惠核减:指光伏发电产生的电量,折算成火力发电产生的碳排放,按碳排放量进行核证减排相关交易,获得收益]或“绿色电力”服务当地发展需要。
7、光伏项目可减少的能源消耗总量优先剔除当地所在乡镇能耗总量。预计“十四五”末博罗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60.75万吨标准煤以内,可用于工业的新增能耗约为58.67万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光伏总规划建设容量为2040兆瓦,全部投产后预计年平均可上网电量22.44亿千瓦时。根据中电联最新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2》,按等价值对比同等规模火电站,25年运营期平均减少使用标准煤约62.32万吨/年,可覆盖工业的新增能耗。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区间,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8、优先利用坑塘水面、园地、公共机构建筑物屋顶等适用于建设光伏项目资源,重点推进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多种形式“光伏+产业”融合项目规划建设。不得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林地、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河道、湖泊、水库内等建设光伏复合项目。
另外,光伏储能配置标准,集中式光伏应按“装机10%,充电时长不低于1小时”标准配置储能。储能设施应于项目首次并网时同步投产。对于没有条件配建储能的项目,鼓励优先在缓解断面重过载、提升安全稳定水平、供电能力紧张等关键电网节点,采用合建共享或租赁方式按上述比例落实储能容量,具体以电网公司校核意见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博罗县集中式光伏在建项目表显示,目前博罗县在建光伏项目6个,备案容量1GW,建设容量850MW。具体名单如下:

博罗县光伏规划项目表显示,博罗县规划9个光伏项目,规划建设容量860MW。具体名单如下:

规模较大分布式光伏项目共7个。名单如下:

文件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博罗县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规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惠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博罗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博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为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我局起草了《博罗县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规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提交的信件、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征求《博罗县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规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752-6731296
电子邮箱:fgny6731296@boluo.gov.cn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广场路1号,邮编:516100
附 件:博罗县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规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rar
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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