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为更好服务公司生产经营,让法治力量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结合中国船舶广州公司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安排,特推出“以案释法”专题宣传栏目,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分享合同管理等经营业务中不容忽视的法律合规知识要点。

基本案情
A公司出借给B公司周转款2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若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一致同意由债权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到期后,B公司迟迟未返还借款及利息。A公司遂与C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债权转让给了C公司并通知B公司。其后,C公司根据《借款协议》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B公司,B公司提出管辖异议。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协议管辖的范围仅限于与争议所涉合同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具体到本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借款协议》仅可以在合同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进行协议选择管辖法院。C公司作为非《借款协议》的当事人,其所在地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非协议管辖适用的住所地,即使债权转让,C公司亦不能以其是现债权人,径直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而应以《借款协议》签订时的债权人A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故本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管辖异议成立,案件予以移送。
合规建议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上述案例,签署合同及接受债权转让时,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应注意以下合规操作:
END
核
心
理
念
企业使命
01
企业愿景
02
建成能力卓越、管理高效、服务一流、效益优良的经营管理公司。
核心价值观
03
自强、包容、创新、卓越。
企业精神
04
同舟共济、守正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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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企管规划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