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目前,公司和员工每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每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1)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2)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END
核
心
理
念
企业使命
01
企业愿景
02
建成能力卓越、管理高效、服务一流、效益优良的经营管理公司。
核心价值观
03
自强、包容、创新、卓越。
企业精神
04
同舟共济、守正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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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人力资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