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进一步减轻毕业学生等年度中间首次入职人员以及实习学生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
当年首次入职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了什么完善调整?

哪些人属于本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



(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纳税人如何适用上述完善调整后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方法?

公告实施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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