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印花税有两大变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颁布,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执行。
2、印花税申报简并,自2021年6月开始执行。
#01
SUMMER
1
新《印花税法》与旧《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有哪些重大变化?
01
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
02
1、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2、部分产权转移合同降低税率: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3、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从原先按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将财税〔2018〕50号规定直接纳入立法。
03
应税合同
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产权转移
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注意:如果纳税人签订合同是含税价,未单独列明增值税的,则需按全额计缴印花税。
04
原先《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新的《印花税法》直接取消了该规定。
也就是说,自2022年7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印花税时不用四舍五入了,以后你算出来多少就是多少,再也不用担心应缴与实缴的差异了。
05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于境外个人如何缴纳印花税,能否实行源泉扣缴,都没有规定。这次立法增加了此方面的规定: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
1、在境内有代理人: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2、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06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的规定并不明确,刚通过的印花税法明确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
计征方式
1、按季、按年计征: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2、按次计征: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3、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纳税地点
1、纳税人为单位: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2、纳税人为个人: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3、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07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有个传统就是轻税重罚:
第十三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花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
3、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
伪造印花税的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现在新的《印花税法》取消该规定:
法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附:印花税税目及税率新旧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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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新) |
现行印花税(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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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 |
税率 |
税目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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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指书面合同) |
借款合同 注: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
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
借款合同 注: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 ,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 |
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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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 |
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 |
购销合同 注: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
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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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注: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
价款的万分之三 |
加工承揽合同 |
收取费用的万分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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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 |
报酬的万分之三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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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 |
价款的万分之三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收取费用的万分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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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 注: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 |
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 |
货物运输合同 注: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
运输费金额的万分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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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 |
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万分之三 |
技术合同 |
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万分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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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
租金的千分之一 |
财产租赁合同 |
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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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 |
保管费的千分之一 |
仓储保管合同 |
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的千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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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 |
仓储费的千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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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 注: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
保险费的千分之一 |
财产保险合同 注: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
保险费金额的千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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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转移数据 |
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 |
价款的万分之一 |
产权转移书据 |
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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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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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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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 |
价款的万分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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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账簿 |
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
营业账簿 |
记载资金的账簿 |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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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5月1日起减半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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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账簿按件计税 |
每件五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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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5月1号起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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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 |
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
权利、许可证照 |
每件五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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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SUMMER
自2021年6月1日起,印花税与其他9个税种简并申报,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简单说就是一表报多税。
#03
SUMMER
1、印花税按期(月)申报和按次申报有何不同?
(1)按期(月)申报的,必须先做税种认定;按次申报的,可以不做税种认定。
(2)按期(月)申报的,未发生纳税义务也要做零申报;按次申报的,未发生纳税义务可以不申报。
(3)按期(月)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可以选择一个月;按次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只能选择某一天,即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的日期。
纳税人可以同时存在部分印花税税目按期(月)申报,部分印花税税目按期次申报
2、我该怎么选择按月申报或按次申报?
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采用按月申报或按次申报。如果企业家大业大、订单爆棚,当然是选择按月申报,或者每月都有发生应税行为甚至单月签订两次以上同一税目应税凭证的,也建议选择按月申报。如果业务少,一年下来也没签订几份应税凭证,那按次申报就行了。
3、我想选择按月申报,但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认定。
这个简单,通过电子税务局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到现有的税种认定情况。
还有另一个方法,在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首先就要选择“纳税期限”,如果只能选择按次申报,就是没有税种认定了。
提醒,如果选择按月申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管理员)时记得要说清楚有多少个税目需要认定按月申报,一次性做完。
4、《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必须填报应纳税凭证编号和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吗?
非必填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附件明确:应纳税凭证编号和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的填写,由各省、区、市根据税源管理需要,设置该项是否为必填项。目前我市已统一设置为非必填项,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或不填写。
5、已办理按期(月)申报印花税,为什么税源只能添加购销合同税目,别的税目增加不了?
印花税按期(月)申报认定具体到税目,所以在按期(月)采集税源时,未做认定的税目无法在按期(月)申报增加,只能在按次申报增加。如果想要在按期(月)增加,需要做该税目按期(月)申报认定。
6、如果选择按月申报,零申报是否要做税源采集?
是。财行税合并申报后,税源采集是申报的前置条件,未做税源采集无法申报。
零申报的税源采集很简单,进入税源采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界面后只需要点击几下鼠标就完成了。
【纳税期限】选择“按月申报”→【税款所属期起】选择某月的任意一天→【保存】→【确定】
当期的财行税税源信息都采集完成后,在纳税申报界面把印花税勾上,一并申报就行。
#04
SUMMER
刚刚新颁布的《印花税法》增加了4项免征印花税规定: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2、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3、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4、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另外,根据总局发布的最新减免政策,我们整理了印花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收藏!
01
免征情形
一般规定:自2018.5.1起免
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抄本免税,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数据
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教
特殊规定: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
三农: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
对农牧业保险合同
民生:
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
保障性住房
开发商建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管理公租房、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
对公共租赁住房双方免征租赁协议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
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
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
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
易地扶 贫搬迁实施主体取得安置住房土地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安置住房房源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
社会保障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养老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
金融资本:
信贷资产证券化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有商业银行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
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求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和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
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
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手债权、清偿债务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转移书据
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股权转让
国有股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国有股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权、清场债务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或者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处置剩余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以及出让上市公司股权
教育: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书立的书据
交通运输:
特殊货运凭证
铁路、公路、航运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体育:
东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
对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有关的各类合同,免征国际奥委会的印花税
对中国奥委会签订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有关的各类合同,免征国际奥委会的印花税
对国际残奥会取得与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有关的收入
对中国残奥会取得的由北京东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北京冬奥组委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执委会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对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组委会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组委会的印花税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组委会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对杭州亚运会组委会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组委会的印花税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杭州亚运会组委会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促进企业转制升级: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条件的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产权转移书据及股权转让协议
对联通新时空移动通讯有限公司接受中国网络通讯集团固定通讯资产增加资本及涉及的
对2011年中国移动增加的资本公积、股权调整协他议、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对中国铁路总公司改革过程中涉及的
促进区域发展:
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营业账簿
商品储备:
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 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
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二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
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购销合同
02
减征情形
一般规定: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资金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施行减半征收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减征50%的税额幅度内
03
暂免征收情形
民生: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
文化:
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征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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