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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所得税
降了
重点:
1、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税
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
|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30000元的 |
5% |
0 |
|
2 |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
10% |
1500 |
|
3 |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0500 |
|
4 |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30% |
40500 |
|
5 |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
35% |
65500 |
提醒:
计算规则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注意事项
执行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无需进行备案。
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纳税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个独、合伙企业
不能享受个税减半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个独和合伙企业不能享受个税减半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的部分,可以享受减半优惠政策,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享受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一、二条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上述政策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申报方式大改
增值税申报方式大变,8月1日起执行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1年8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
“十税合一”简并申报,6月1日起执行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附件2)。
《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3)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附件1: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财税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申报附表
附件2: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车船税
契 税
印花税
资源税
耕地占用税
土地增值税
环境保护税
烟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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