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2024年4月29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11月1日前已登记注册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经营主体”),应当在2025年11月1日前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请按时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工作。如不是上述三类经营主体或已备案请忽略;个体工商户、内资企业分支机构等无需备案。
其中,符合承诺免报条件的小微企业仅需勾选“承诺免报”即可。
备案网址:
https://qykb.gdzwfw.gov.cn/qcdzhdj/(广东政务服务网“企业登记注册一网通办”-“办事业务”-“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备案”模块。)
特别提示:广州市注册的企业请登录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办理,备案网址:https://scjgj.gz.gov.cn/zwfw/index.html(“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受益所有人备案”模块)
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对已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依法开展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工作的公告》(网址https://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693188.html)、《广东省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承诺免报操作流程》(网址http://guangzhou.pbc.gov.cn/guangzhou/129194/5392201/index.html))。
感谢您的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