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7年7月1日起,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经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同意,《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同时废止。

小编为大家通读了全文,其中有两个条款是最最最能给我们消费者保障的:
第十四条
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这条太直接了!
1、全国提车!全国提车!全国提车!比如成都车价比重庆低N多,直接去成都买,然后找“背车”运回重庆,在重庆上牌就行!
2、所有经销商与4S不能强制消费者购买店内的保险!
3、不能强制加钱买“精品”——比如脚垫、后备箱垫、贴膜、行车记录仪等。

第十六条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大家还记得今年年初,重庆渝北北环附近的美冠雪佛兰被查封所引发的事情么?
回顾一下:
美冠雪佛兰4S店 拖欠银行2000多万元
据了解,这家4S店因为欠银行2000多万元借款没还,被银行申请法院查封了价值2000多万元的新车(详见重庆晚报1月19日报道)。已售的几十辆新车临牌过期,无法上牌照,车主们着急又无奈。
新车不能开上路
“我的车停在小区车库,不敢开出去,怕遭交巡警查扣!”家住开州区的邬先生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去年12月下旬在美冠雪佛兰4S店花10多万元买了一辆雪佛兰轿车,顺利提车,使用临时牌照开车回家。15天后临牌到期,4S店称新车合格证还没拿到,在今年1月21日和2月7日又先后提供两张临牌并解释:“年前办理上牌的人太多,还需要等待。”
1月19日,邬先生看到重庆晚报刊发的《两家4S店无钱还贷款,104辆新车遭查封》的新闻。“法院查封的就是我买车的这家4S店!”邬先生说,因为3次拿到临牌,误以为4S店有实力把他的牌照办好。2月23日,第3张临牌到期。当他来到美冠雪佛兰4S店讨要牌照时,店门早已紧闭多日。
据了解,目前还有60多辆新车合格证扣在银行,需要4S店把车款打入银行,才能取出合格证。有的车主只拿到车钥匙,连车影子都没见到。
大多数车主表示,没有合格证,新车没法上路。只有少数几个车主冒险开车上路。“买车贷的款每月依然得还,不然影响个人征信。”车主李先生说,临牌过期,省吃俭用买来的新车却不能开,停在车库里铺满了灰。
律师提醒消费者,购车付款之前,一定要经销商将随车物品如合格证、购车发票、完税凭证等必备手续提供齐全,查验无误方可付款。一旦发生此类纠纷,和经销商交涉无果,消费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一个合格证竟那么重要!
感谢国家!感谢商务部!!
这次真是“利剑出鞘”——打破汽车销售、流通的区域壁垒;促进国内汽车零售价格下降;规范4S店与汽车生产厂的各种垄断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那么好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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