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申报】创业者的福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开始申报啦!

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各区的受理时间:
天河区、南沙区、开发区、萝岗区、黄埔区:单月的1-20号;
番禺区:每月的1-20号;
荔湾区:单月的 1-15号;
(注意:海珠区、白云区为双月办理;越秀区的为单月办理,但是七月份才开始执行。)
不限行业类别,只要成立四年内的企业都可申报。
哪些人员创业可以申领创业补贴?
1. 为招用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南沙区的要法人买社保);
2. 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初创企业)。
补贴标准:
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领提交资料:
申领创业补贴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提出申请。
申领补贴人员应填写《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报以下材料:
1.被招用人员在该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
2. 单位参保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电子版);
6. 参保人员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广州就业登记表原件;
8. 公章;
9. 劳动合同;
详情咨询:
020-85218062
18922215090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