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局、财政局于日前联合出台 《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细则指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补助,补助额度提高3倍。
补助新政引导企业创新
此次发布的 《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实施细则》,不仅补助额度大幅提高,还改变了补助方式,根据最新发布的《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实施细则》,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设立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让更多技术型创业企业受惠。据悉,新细则作为市委、市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千帆计划的配套政策,旨在通过普惠性后补助政策的精准引导,加快培育和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新细则鼓励各区、市制定配套奖励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本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已经施行。 
补助方式更合理
永瑞了解到,与以前的政策相比,这一实施细则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补助金额的提高,二是补助方式的变化。以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是按照实际发生的中介服务费用来按比例发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科技局发现,有部分企业,尤其是一些较为成熟的中型企业,并没有通过中介服务机构来代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以往那种补助方式就会给这些企业的申报工作带来一些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