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汇的期限为?
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即报关出口的次年4月纳税申报期)前收汇。
2、 如果不能在收汇期限内完成收汇怎么办?
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但符合《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所列原因的,纳税人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即可视同收汇。
注意,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收汇日期前完成收汇。
3、 我申报完了上个月增值税后,发现我企业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而且可以退税6万元。这项退税是必须的吗?我可以不申请退吗?
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当然国家鼓励纳税人应享尽享税收红利。
4、 我打开手机APP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发现可以退税6万元。这项退税是必须的吗?我可以不申请退吗?
是的,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你可以放弃退税。放弃退税的可以免于办理个税汇算。
选择放弃退税后,你可以再次申请退税,但您需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3年期限内重新申请退税,同时遵守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注意事项:
注意,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收汇日期前完成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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