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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式开始,大家通过手机APP就能完成退税或补税!。

在这里,我们给大家准备了2021年最新最全的个税汇算操作攻略。
根据主管税务局通知,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功能,申报截止日期是6月30日。
请大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报,参照附件完成汇算清缴。如有疑问,请联系对接的财税客服。
附件1: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附件2:如何自己在个税APP上完成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附件3:如何委托单位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附件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指南。

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申报方式
01
简易申报
适合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收入额没超6万,且已预缴税款,需要申请退税的员工。(办理时间:3月1日至5月31日)。
02
标准申报
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的,需要通过标准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办理时间:3月1日至6月30日)。
注意: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具体申报操作流程(标准申报)
01
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由于简易申报面向人群很窄,且操作很简单,限于篇幅,在此不赘述了。以下是标准申报操作流程:进入申报界面,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阅读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02
确认申报表信息
确认基本信息,选择申报汇缴地,然后生成和确认申报表信息。
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并选择汇缴地,点击“下一步”生成申报表信息。
系统会归集你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年度收入纳税数据,并会填到相应的申报栏次。
至于没有自动归集的其它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需要在对应列表明细界面,点击【新增】,选择【查询导入】,在查询结果界面勾选相应收入后进行带入。
每个收入项目,都有对应的详情页,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这个地方有几个重要的地方需要注意:
(1)在收入列表界面,每个所得项目,都可以进行【新增】和【修改】。如果你觉得某条收入信息非本人取得,可进行【申诉】、【删除】。操作后,相应收入均不纳入年度汇算。
注:【申诉】和【删除】区别在于,【申诉】后,相应记录将进入税务系统内部异议申诉环节进行处理;而【删除】后,相应记录不进入异议申诉环节。对某条记录进行申诉或删除后,可以“撤销申诉”或“恢复删除”。
(2)汇算清缴环节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可以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进行设置和调整。
(3)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同时享受,如果系统里两项同时存在,需要选择确认其中一项。
(4)如果有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养老保险,可以在其他扣除明细列表界面,进行新增和修改。
(5)如果2020年度有捐赠支出,可以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列表界面,进行新增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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