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起,股东分红不用交20%个税👏
一、自然人股东
1、从非上市公司分红: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20%个税;
2、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红:这类分红属于“经营所得”,不按分红的20%计税(按经营所得的税率缴);
3、从上市公司分红:
税率和持股时间挂钩:
上市公司持股期限 |
适用个税税率 |
不超过1个月 |
20% |
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 |
10%(减半征收) |
满1年及以上 |
免征 |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这类主体作为股东拿分红,不用缴企业所得税,但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20%的个税。
举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从投资的公司分到5万分红,需缴个税50000x20%=10000。
三、企业股东
1、居民企业
①从非上市公司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
②从上市公司分红:持股超12个月免征,不足12个月需缴。举例:某居民企业持有另一家非上市公司股份15个月,分到20万分红,这笔分红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
从中国居民企业拿分红:
①利润是2008年1月1日前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免征;
②利润是2008年1月1日后的:按10%税率缴税,由支付分红的一方代扣代缴。
四、外籍个人股东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拿分红,或者在境内证券市场购买股票获得的分红,都不用缴纳个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