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平台数据强制报送
电商平台必须按季度向税局报送平台内所有经/营者的信息与收入数据。税局会将平台数据、企业申报数据、银/行流/水、报关单等多方数据进行自动交叉比对。
影响解读:
不管你是商家、带货主播、达人、本地生活服务商家等等,不区分规模大小,只要通过平台产生持续收入,都会进入数据体系
变化二:一般纳税人认定提前
2026年起,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累计超过500万元,其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标准的当季或当月1日,而不再是过去的次月1日。
案例解读:
某按月申报电商公司,前10月累计销售额490万,11月15日销售额达510万
旧规▶11月按1%计税,12月1日起按13%计税日规
新规▶11月1日起按13%计税,并需要提前做好开票、进项票匹配
变化三:历史收入溯及以往
所有经稽查查补、企业自查更正的销售收入,必须溯及至收入实际发生的所属期,重新核算其是否触发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否足额缴纳税款。
案例解读:
假如在26年被查到25年有一笔200万元收入未申报,这笔收入将被算回25年。如果导致25年全年销售额超过500万,25年全年都可能需要按一般纳税人税率(如13%增值税)补税,外加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