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
二、按照上级要求,自2022年6月26日0时至2022年7月2日24时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摄影、广告性飞行和施放气球活动。
三、经报备批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放、飞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应当具备与所使用航空器相符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段管理等有关规定。
四、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迫降”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

◇编辑 | 贺昕怡
◇审核 | 廖洪辉 罗泽强
◇素材来源 | 中山市公安局

翠亨集团开展保密及网络安全培训
翠亨集团开展保密及网络安全培训
翠亨集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翠亨集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翠亨集团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暨全体党员培训
翠亨集团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暨全体党员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