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陆续出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竞争将走向规范化、健康化。在透明、公开、明确业务边界的竞争舞台上,模式同质化严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势必将被淘汰出局,而深耕细分市场、在“差异化”上做足功夫的创新型平台,将会赢得发展的机会。

互联网金融平台e租宝选择从“融资租赁”这一细分领域入手,实现了“互联网金融”和“融资租赁”的跨界结合,让e租宝在高手林立的互联网金融市场走出了一条“差异化”发展之路。
以“差异化”作为突破口,e租宝打造了以融资租赁债权转让为基础的A2P模式。A2P模式作为互联网金融细分领域的一种创新模式,个人投资者对接的是融资租赁企业的优质债权。全国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起草顾问组顾问屈延凯指出,A2P模式具有优越性,“融资租赁和互联网金融结合,是基于已经发生的、有社会支持的债权交易,因此其更加可靠。”
具体来说,A2P模式体现出的“差异性”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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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A2P模式资金流向明确。A2P模式因为对接的是债权或所有权,资金的流向是由融资租赁参与的三方主体(供应商、承租人、出租人)所形成的合同关系而被严格地确定下来的。由于供应商、承租人、出租人三方形成的合同关系不可分割,是一个共赢的有机整体,因而使资金的用途变得不可更改。
其次,A2P模式有效规避风险。参与融资租赁的三方主体所签订的合同关系完整地明确了各方义务,同时由物权抵押机制、保证金机制、设备回购机制保证了整个交易的安全性。从这个角度来说,A2P模式中的融资租赁资产要比一般性的资产抵押贷款安全得多。
第三,A2P模式无缝对接实体经济。A2P模式中的资金直接流入到承租人的生产过程之中,从而实现资金流通与企业生产的无缝对接。A2P模式为当前经济环境下推动传统制造业的产业升级、转型,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第四,A2P模式能真正实现去担保化。因为融资租赁模式中有物权抵押,资金权益安全性通过物权抵押机制获得了保障。同时,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随时可变现价值,因此A2P平台可以剥离担保。
聚焦“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细分领域的e租宝不仅解决了制约融资租赁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问题,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安全的投资渠道,这使得e租宝在“差异化”道路上赢得了市场先机。近日,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发布的《融资租赁P2P交易数据简报(2015年7月)》显示, e租宝以61.14亿元的单月成交金额独占鳌头,这为e租宝坚持走“差异化”道路做了有力注脚。
可以预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那些模式不清晰、没有特色的“同质化”平台将被清除出场,而那些定位准确的“差异化”平台将会获得壮大机会,并将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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