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指出,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此次最高法出台的《规定》中提到,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表明,网络借贷平台违反监管规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债权债务担保的民事责任。未来“去担保”仍将是网贷行业大势所趋。

在业内看来,最高法出台的《规定》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去担保化问题从法律上给出了明确定位,监管部门对平台、投资者法律责任的明确,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规范化发展无疑是重大利好。
按照先前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网络借贷平台应定位为信息中介,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
随着《指导意见》等监管细则逐渐落实,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运作将更加规范,信息披露也更加完善,纠纷处理也将有法可依。在行业逐渐规范的过程中,投资者应更加谨慎地选择投资平台,考虑平台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优先选择那些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合规经营、运营状况良好的大平台,其中,以e租宝为代表的合规稳健、风控到位的优势平台成为首选。
e租宝自创立之初起,便致力于探索多层次融资租赁市场间的融通渠道,为出租方、承租方和投资者搭建一个安全、高效、便捷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作为一家以融资租赁债权交易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平台,e租宝定位于信息中介角色。e租宝信息披露公开透明,充分、完整地披露债权转让项目信息。此外,e租宝拥有线下线上十四层闭环风控,有效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e租宝一直努力做好自律,并积极推进网络借贷行业规范化与进程,取得了稳定快速的发展。截至8月12日,e租宝平台累计成交额已经突破195亿元。
最高法出台的《规定》让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经营、宣传等行为受到明确的法律调节,将促进网贷行业进一步合规、有序与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的建设行业规则和秩序。在监管时代正式来临之际,互联网金融平台唯有充分理解并积极把握监管思路,顺应行业趋势,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好自律,才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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