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概念提出之后,在各行业快速蔓延,而互联网金融作为最早践行“互联网+”的行业之一,借助互联网的技术创新优势,在提升资金流通效率、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也很好地弥补传统金融行业的不足。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行业所遇到的挑战与问题也越发凸显,《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法”出台之后,作为行业标准化的指导,逐步推动行业向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2015年,继2014年网贷平台市场井喷式发展之后继续发展,市场规模继续扩大,截至8月,行业累计投资额突破5000亿,预计全年投资额将突破8000亿。互联网金融行业作为新兴行业,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青睐,互联网金融大潮来临。
采用创新A2P模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e租宝2015年8月份单月成交额超过80亿,在互联网金融大潮中脱颖而出,受到全国各地投资者的追捧。
e租宝采用的A2P模式,将互联网金融与融资租赁两大创新金融服务业有机结合,将社会闲散资金合理配置,与实体经济无缝链接,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践行普惠金融。
现如今影响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一个因素就是安全问题,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他们选择投资互联网金融领域,唯一目的就是想要获得高收益,所以安全问题是投资者考虑的重要问题。
融资租赁行业内,租赁物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本质属性决定了A2P模式具有天然的风控优势。e租宝独特的A2P模式将融资租赁公司的优质债权转让给投资者,资产端的风控优势更加明显。
首先是对资金流向把控的优势。一般网贷平台模式所进行的撮合交易只是形成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对资金的用途没有形成严密的监控机制。而A2P模式因为对接的是债权或所有权,资金的流向是依据融资租赁参与的三方主体(供应商、承租人、出租人)所形成的合同关系而被严格地确定下来。由于供应商、承租人、出租人三方形成的合同关系不可分割,是一个共赢的有机整体,因而使资金的用途变得不可更改。另外,为使资产的处置变得更加安全,出租人还会与供应商签订回购合同,使资产的风险性降到最低。为使出租人的资产权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出租人还会要求承租人缴纳保证金,以防范风险。
其次是完整明确了各方义务。把控风险是金融的第一要务。参与融资租赁的三方主体所签订的合同关系完整地明确了各方义务,促使形成合作共赢的动力,同时因为物权抵押机制、保证金机制、设备回购机制保证了整个交易的安全性。从这个角度上来说,A2P模式中的融资租赁资产抵押要比一般性的资产抵押贷款安全得多。判断互联网金融是否具有风险主要是看其基础性资产,即在交易中出让的是什么资产或权益。A2P模式清晰地凸显物权或所有权作为交易的参与主体,从根本上规避了平台的风险问题。
第三,A2P模式因无缝对接实体经济而具有高成长性。一般网贷平台模式中债务人的资金使用方向无法做到有效监管,而可能将资金挪作他用,从而使债权人面临风险敞口。而A2P模式中的资金是直接流入到承租人的生产过程之中,融资的过程就是融物的过程,融资和设备购买是一体化的,从而实现资金流通与企业生产的无缝对接。从这个角度上讲,A2P模式具有无限成长性。
第四,A2P其实是一种O2O模式,即线下融资租赁债权资产的线上交易。一般网贷平台发展的趋势是去担保化,而A2P模式可以实现真正的去担保化,因为融资租赁模式中有物权抵押,资金权益安全性是通过物权抵押机制获得了保障。融资租赁模式所具有的风险把控机制天然地作为A2P模式风险把控的第一道保障,使A2P平台的风险性降到最低。同时,A2P平台可以剥离担保的原因是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随时可变现价值。
此外,作为A2P模式的核心基础,无论是前端的融资租赁公司,还是保理公司都是受到相关部门的专业监管,有关资质需要前置审批。从基础端再一次为A2P模式提供安全保障。
无论是资产与大众的巧妙嫁接,还是完善的风控制度,e租宝都已经成为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标杆典范。
如今,作为互联网金融的知名平台,e租宝在蓬勃发展之余,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取之社会,回报社会,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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