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9日,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包括《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在内的8个文件。普惠金融再次热了起来。
普惠金融是联合国在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上提出来的概念,它的基本含义是能够以可以负担的成本,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所需要的金融服务。作为目前国际上较为成熟和流行的一种扶贫、发展工具,普惠金融在全球被广泛推崇。
中国一直以来就致力于通过构建多层次的金融体系来解决中小微企业及弱势群体“融资难”问题,但普惠金融成为国家最高层面的政策取向,则是始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将其作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后的两年多时间,普惠金融在中国逐渐兴起,网络借贷、众筹、第三方支付等各种新型金融模式不断发展壮大,逐渐成为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
2015《政府工作报告》缩略词注释中,对普惠金融给出了明确定义: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健全金融基础设施,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并确定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其他特殊群体为普惠金融服务对象。
这里对普惠金融的发展原则、发展方向和服务对象都做了明确的阐释。简单来说,普惠金融就是通过降低金融服务的门槛,让更多人受益。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提到普惠金融时,曾经强调,普惠金融就是要在政府政策支持下进行市场化的操作,要走保本微利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这一观点被广泛认可。而保本、微利、可持续,也被认为是普惠金融发展的三大关键词。
所谓保本,即普惠金融要充分保证资金的安全。普惠金融也是金融,首先要做好的就是风险管控,确保投入的资金能够实现可回收、可循环、能够进行重复的再次利用。这就要求,从事普惠金融的企业或公益组织,要构建一整套完善的风控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而微利,则是发展普惠金融必须厘清的一个问题。由于传统意义上的普惠金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民、小微企业等其他特殊群体,因此,普惠金融常常被误认为是扶贫、是福利事业。但正如潘功胜所言,普惠金融“既不能通过计划手段来实现,也不能奉行平均主义”,而是要运用市场化的机制和商业化的手段,为更多的人提供价格合理、种类丰富、获取便捷的金融服务。因此,普惠金融就是在普惠于民的同时,兼顾金融供求双方利益平衡的基础上,保持合理的利润。
上述两点,是普惠金融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但同时,普惠金融的发展也不能是运动式的。普惠金融是关乎国计民生、关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金融服务领域,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政策推动,企业参与、社会支持
目前中国的普惠金融发展之路依然任重道远。此前,西南财经大学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农村家庭的正规信贷可得性仅为27.6%。社科院发布的《2014年中国普惠金融实践报告》也显示,我国一半以上的人群未被传统金融服务体系有效覆盖,属于需要普惠金融服务的范畴。中国的普惠金融需求旺盛。面对这种情况,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多次出台相关政策,从税收、准入门槛等方面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中国的普惠金融进程逐渐加快。一批以e租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正通过创新的金融方式,践行普惠金融。可以预见,随着《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落地,中国的普惠金融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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