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背景
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号角,其核心是拥抱市场,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升国有企业活力。从国家层面,需要解决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明确政府角色,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包括主要管理要素,方式模式;从企业层面,需要解决企业竞争力、效率问题,其关键是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经营体制。
然而,国企改革,知易行难。既有沉重的历史沿革和强大的发展惯性,又有各种内部存量和增量改革的现实难题,中国的央企、地方国资企业、各级国企监管机构等各个层面的企事业单位如何从治理和管理等各方面取得改革突破?如何实现在国资监管、国企股权、国企运营三个层面的核心改革内容落地?如何抓住国企改革的契机,将国有企业发展推向新的高度?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四大关键点
首先必须明确国企的定位
如果国企仍然要承担政治、社会和经济职能,而不是承担单一职能,那么多任务代理模式下,国企不可能成为纯粹追求效益或者降低成本的市场化主体。更重要的是,只要国企仍然承担政治和社会职能,就不可能完全做到“政企分离”,就不可能与民企平等竞争。我们的建议是,少部分国企承担政治和社会职能,它们应该被划入公益类国企,作为“特殊企业”存在,不参与市场竞争;大部分国企应该只承担经济职能,它们应该被划入商业类国企,由市场竞争来决定其去留。
其次将国企分类改革思路与完善市场竞争环境结合起来,通过营造竞争性市场环境给国企改革提供动力
目前来看,竞争性行业的国企混改比较有效,其效率显著高于纯国有企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营资本的进入有助于规范国企的公司治理机制。下一步的重点是推进垄断性行业的国企引入民营资本,加速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要警惕有关部门为了既得利益,将所有在垄断性行业享有市场实力的国企全部划入“公益类”,从而延缓了国企改革步伐。对那些“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进行科学的细分,并作为“负面清单”向社会公布。绝大部分国企应该属于商业类,应该通过市场竞争的外部环境来改进效率,以市场化的手段来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再其次推行股权激励
由于国企资本金盘子太大,极少数股份很容易被稀释,难以发挥股权激励的正常作用。太多员工持股,则容易导致小股东的搭便车行为。而且,很多国企处于行政性垄断行业,这些员工已经享受了稳定而丰厚的工资福利,再对他们实行股权激励,可能导致利益固化,引发社会不公情绪。因此,对于竞争性国企,可以推行员工持股;但是对于垄断性国企,应该先进行市场化改革,然后再推行员工持股。
让国有企业的薪酬能够反映实际生产率
国企目前的职工薪酬难以全面反映其生产率,缺乏显著的激励效果,应该优化职工薪酬结构,例如提高奖金或津贴的比例,减少固定工资的比例,使薪酬能够成为激励员工积极性的基础手段,这符合市场经济基本原则。而职工持股才能成为一种补充激励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