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乾·坤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易经》从《乾》《坤》开始。
“乾”、“坤”,古无此二字,作《易》者特立此二字以明难明之道,以此形容天地间事。故,《系辞》云:“《乾》《坤》毁,则无以见《易》。”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之所以叫“乾”而不叫“天”,《易经》讲的是“天道”,而不是物理学意义的“天”,也不是现代天文学意义的“天”。“乾”为“天”之道德,“天”为“乾”之皮壳。
《正义》称“乾”为天之体用,伊川称“乾”为天之性情,都是从“天地之大德曰生”的角度讲。李道平云:“惟其运行不息,是以变化无穷,成四时而育万物,皆天之至健者为之也。则天之圣,至诚无息。不与天同其形,而与天同其用。故法天之用,法其健者也。不法天之体,穹窿之形不可法也。法其用,故名‘乾’,不法其体,故不名‘天’。”[1]
“道法自然”,天道是依靠天上的日月星辰自然运行完美展示出来的,所以,《乾》卦以东方七宿苍龙为“象”。
《乾》《坤》,为《易》之门户,众卦之父母。《系辞》云:“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其称名也,杂而不越。”六十二卦,皆《乾》《坤》阴阳相交而成,均为《乾》《坤》之德在不同的时空中的显示,理一而分殊。王夫之《周易内传》云:“《周易》并建《乾》《坤》为太始,以阴阳至足者统六十二卦之变”,“六十二卦有时,而《乾》《坤》无时”[2]。
《庄子·在宥》中,广成子告诉黄帝:“我为女遂于大明之上矣,至彼至阳之原也。为女入于窈冥之门矣,至彼至阴之原也。”达到“至阳”和“至阴”的境地,方为得道者。
《乾》为至阳之原,《坤》为至阴之原,乃圣人之境地,君子悟道之鹄的。
注:
[1]《周易集解纂疏》,(清)李道平撰,中华书局,1994年,27页。
[2]《船山遗书》(第一册),(清)王夫之著,中国书店,2016年,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