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学术界关于供给决定需求还是需求决定供给之争始终存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处于供给小于需求的短缺经济状态,只要生产出满足需求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价值都能实现,甚至高于产品价值,即价格高于价值,这个时期是典型的需求决定供给式的经济增长。与此同时,改革开放初期首先引进的西方经济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因而,许多学者都以需求决定供给论来分析中国经济,政府也是从总需求视角制定经济政策。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从供小于求转向供大于求,中国经济数度出现投资和消费过热、通货膨胀和经济结构失衡等问题,以凯恩斯经济学为代表的需求决定供给论难以解释这些问题也提不出有效的对策,特别是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出现的许多产品(彩电、手机、平板电脑等)都是供给决定需求的现实例证,因而,相当一批学者们开始转向供给决定需求论。近年来,中国学术界关于经济增长决定于供给还是需求之争更是趋于白热化。
对于求真务实的中国政府而言,学术界关于供给决定需求还是需求决定供给之争对于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影响不明显。中国经济增长的实践证明:需求决定供给论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动力;总需求持续推动中国经济成长为GDP世界第二,因而,秉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念的中国政府,无论是遇到经济过热通货膨胀时还是遇到经济萧条通货紧缩时,往往从总需求视角制定宏观调控政策,以熨平经济波动,实现物价水平稳定,即实行没有凯恩斯主义的总需求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的历次宏观调控,都是从总需求视角审时度势地制定宏观调控政策,解决经济面临的问题。
当时,宏观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是:宏观经济增速迅猛,1978年经济增长率达11.7%;投资过热和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积累率迅速上升;财政用于消费的支出大幅增加,形成大量财政赤字,导致国民收入超分配;出现改革开放以来物价上涨的第一个高峰,1980年全国商品零售价格上涨率达6%;为了扩大进口满足国内盲目投资需要,外贸出现较为严重的赤字。
在当时“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原则的指导下,宏观调控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主要采用的是行政手段。如行政性财政政策,强制控制财政支出(削减投资支出和控制消费支出);行政性货币政策,强制控制信贷投放;对经营不善、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停止财政补贴,停止银行贷款;对落后的小企业进行整顿和关停并转等。
当时的主要调控措施有:解放思想,搞好综合平衡;注意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注意防止急躁冒进的趋向;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停建、缓建一批项目,严格控制新项目上马;加强物价管理,坚决制止乱涨价;扩大企业自主权,让企业办更多的事情。第一次宏观调控的1981年,对投资和消费实行力度较大的全面紧缩,使经济增长率较大幅度地迅速回落到5.2%。调控后问题有所解决,但是不彻底,潜伏了出现下一次经济过热的因素。
此次宏观调控针对的是1984年的经济过热。1985—1986年宏观调控面对的形势是:经济增长过快,1984年经济增长率达15.2%;1984年下半年对信贷资金和消费基金管理不严,货币发行超量,信贷增长过猛和工资奖金增长过快,致使银行信贷和消费基金急剧增长。由于供求关系的紧张和价格双轨制的存在,以及受“乱涨价”等不正之风的影响,价格问题凸显,1985年达8.8%,是改革开放以来物价上涨的第二个高峰。
198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和完善宏观经济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坚决防止盲目追求和攀比增长速度的现象。采取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制止乱涨价之风;全面进行信贷检查等一系列措施,进行宏观调控。在各种压力下,1986年所进行的宏观调控没有到位,潜伏着进一步引发新的过热的可能性。
本次宏观调控针对的是1987—1988年的经济过热。经济增长迅速,1987和1988年经济增长率分别达11.6%和11.3%;当时,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投资得到一定控制,但预算外投资规模的膨胀远远没有控制住,而且愈演愈烈;在投资猛增的同时,消费基金也增长过快,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货币供给、贷款过高增长;通货膨胀严重,1988年全国商品零售价格上涨率达18.5%,是改革开放以来物价上涨的第三个高峰。
1989年11月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提出用三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治理整顿任务。至此,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国民经济调整才得以有效的进行。政府又一次推行了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为内容的宏观调控:紧缩财政和信贷,压缩社会总需求,解决国民收入超额分配的问题;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有效供给;整顿经济秩序,克服生产、建设、流通、分配领域的严重混乱现象。此次宏观调控较多地依靠行政手段,因而“一刀切”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投资和消费实行力度较大的全面紧缩,使经济增长率较大幅度地迅速回落,1990年回落到3.8%,开始出现了“硬着陆”的迹象。虽然高通货膨胀被遏制住了,但是出现了市场销售疲软,资金紧张;产成品库存积压,商品流通不畅,工业生产的增长速度回落过猛;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加,城镇待业人数增多,部分居民生活发生困难等诸多问题。
1993—1996年的宏观调控,是1992—1993年上半年的经济过热和严重的通货膨胀。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四热”,即房地产热、开发区热、集资热、股票热;“四高”,即高投资膨胀、高工业增长、高货币发行和信贷投放、高物价上涨;“四紧”即交通运输紧张、能源紧张、重要原材料紧张、资金紧张;“一乱”,经济秩序混乱,特别是金融秩序混乱;物价上涨越来越快,通货膨胀呈加速之势,通货膨胀率在1993年和1994年达到13.2%和21.7%,是改革开放以来物价上涨的第四个高峰,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物价上涨的最高峰。第四次宏观调控,亦是对投资和消费实行全面紧缩,但为“适度从紧”,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均为“适度从紧”,使经济增长率从两位数的高峰平稳地、逐步地回落到10%以内的适度增长区间。
第四次宏观调控已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做法,开始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如开始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等市场性货币政策进行调控。一些地方和企业要求放松银根的呼声不断,但宏观调控排除了种种干扰,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到1996年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为抵御随后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宏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粮食供求关系趋紧、固定资产投资过猛、货币信贷投放过多、煤电油运供求紧张的不稳定不健康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及时采取了措施,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
从2003年年底开始,到2004年4月,以查处“铁本事件”为标志,第五次宏观调控全面展开,调控品从金融、物价等开始具体到开发区、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热点上。到2006年,以“国六条”以及九部委“十五条”为标志,既强调监管,又强调引导和协调,同时更突出中央几大部委的协调行动和分类指导,宏观调控的“技术含量”进一步增强了。
与前四次都是对投资和消费实行力度较大的全面紧缩不同,第五次宏观调控不是全面紧缩,而是适时适度,区别对待,不“急刹车”,不“一刀切”。第五次宏观调控,从一开始就注重了采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同时也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货币政策由前几年的“稳健”逐步转向“适度从紧”,财政政策由前几年的“积极”逐步转向“中性”。同时,坚持以改革开放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巩固和发展了宏观调控的积极效果。
第六次,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冲击时的宏观调控。2008年9月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重创全球金融业,冲击了欧美经济,全球经济衰退,中国出口下滑,经济增速下降。中国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局势,灵活果断地调整宏观经济政策,迅速推出应对危机的“一揽子刺激经济计划”,应对计划中的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促进居民消费政策、对外贸易政策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政策等多项政策成效卓著,迅速地扭转了国内经济增速下滑的局面,2009年中国经济率先走出世界经济衰退的阴影,经济增长速度在世界经济中独领风骚。
2013年出现经济运行存在下行压力,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严重,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内外需结构失衡等问题。融入全球经济的中国,还面临世界经济仍将延续缓慢复苏态势,新的增长动力源尚不明朗,大国货币政策、贸易投资格局、大宗商品价格的变化方向都存在不确定性等问题。中央政府从增加总需求视角,提出必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完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保持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改善和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办法来改善宏观调控,寓改革于调控之中。努力释放有效需求,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投资的关键作用、出口的支撑作用。
2015年11 月以来,“供给侧改革”成为高层讲话中的高频词。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1 次会议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 工商领导人峰会上两次强调,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会议上称,“要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而中财办主任刘鹤、副主任杨伟民,以及国家部委领导人也均在不同场合强调“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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