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交易主体的绿电按什么方式
流转?
01
发电主体,根据实际上网电量进行绿色账户初始化,并按照绿电批发交易合同及绿电结算电量,流转至相关对手方主体。对于拟在其他平台进行绿电交易(含跨省跨区绿电交易)、绿证交易的发电主体,需先将对应绿电进行冻结,根据结算结果完成绿电的解冻与划转。
02
售电公司,按照绿电批发交易合同及绿电结算电量计入其绿电账户,并按照零售合同及零售市场结算电量对应的绿电划转出绿色账户。对于在其他平台开展的绿电交易(含跨省跨区绿电交易)、绿证交易,根据结算结果将相应的绿证(绿色环境价值)计入售电公司绿色账户。
03
电力用户,按照其绿电结算电量计入绿色账户。对于在其他平台开展的绿电交易(含跨省跨区绿电交易)、绿证交易,根据结算结果将相应的绿电计入电力用户绿色账户。电力用户账户的绿电不得转让或开具给其他电力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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