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之杰银行与金融法律服务团队专注于不良资产处置、债券发行、银行投资业务、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投资并购等法律业务,对于资本市场领域复杂疑难案件的争议解决有着丰富的经验。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继2020年7月24日成功发行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证券简称:20粤铁建SCP001)后,于8月24日完成了本年度第二次超短融簿记建档和发行工作。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年利率2%,发行期限为270日,主体信用评级AAA,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
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丹律师、冯燕媚律师、陈旭寰律师等人组成项目小组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咨询、文件审核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华之杰律师凭借在债券领域丰富的经验以及严谨高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为本次债券顺利通过审核及成功发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王丹
副主任
专职律师
冯燕媚
专职律师
陈旭寰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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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排 | 程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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