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湖南省政府去年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列入“一号重点工程”以来,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成立了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由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亲自挂帅,整合政府及省直各部门优势,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部门联动”的新模式。
湖南省启动了湘江保护与治理3个“三年行动计划”,将湘江流域重金属治理工作划分为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娄底锡矿山、郴州三十六湾和衡阳水口山等湘江干流五大重点整治区域,针对这五大重点整治区域的不同特点,探索实施“一区一策”的新路子,并确定由不同职能部门进行指导。同时,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和其他国家部委大量政策与资金支持。
根据湖南省政府决议,上述各省直部门积极对接相关市政府,及时提出相应的治理意见,切实承担起责任,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各牵头单位根据五大重点整治区域的具体情况,大胆探索,实施“一区一策”进行治理。
其中,湖南省发改委指导株洲市积极对接国家老工业基地改造试点,将“一号重点工程”与产业转型、“两型社会”建设、环保创模、城市建设相结合,同时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去年以来,共发行湘江治理债券108亿元;湖南省水利厅会同郴州市政府,就三十六湾矿区治理采取“休克疗法”,在矿区实施打非治违,砌墙挡石,拦河阻沙,清淤护堤,废水深处,覆土还绿;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指导娄底市政府突出抓好锡矿山区域复绿、遗留砷碱渣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避险安置等民生工程,矿区内两条重点河流——青丰河和涟溪河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有望年底前全面完成;湖南省环保厅指导衡阳市狠抓水口山有色循环产业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园区发展与推动有色产业整治整合、化解区域环境风险隐患紧密结合,指导湘潭市政府推进竹埠港地区重污染企业整体退出,促使28家污染企业均已签订搬迁协议,近半数企业已经完成厂房、设备拆除工作。
近年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共投入资金180亿元,淘汰退出涉重金属污染企业893家,仅今年就完成污染治理项目255个。由于措施得力,自去年以来,湘江干流和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断面水质重金属因子全部达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刘立平 黄昌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