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项计划因包含十项土壤污染治理措施而被业界称为“土十条”。“土十条”作为今后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战略部署和行动纲领,给正在转型中的地勘单位带来了新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挑战。
“土十条”浅析
“土十条”的十项措施,可以分解为“两大基础,两大重点,三大任务,三大保障”。
两大基础分别是第一条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第二条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两大重点分别是第三条农用地分类管理和第四条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三大任务分别是第五条保护未污染土壤、严控新增污染,第六条加强污染源监管,以及第七条开展污染修复,简言之,保护、预防和修复。
三大保障分别是第八条科技研发、第九条政府主导和第十条目标考核。三大保障措施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有效地推动了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开展。
地勘单位面临的市场机遇
我国污染土壤修复的很多技术仍处于实验室阶段,尚未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国情、行之有效的修复技术体系。面对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修复技术尚不成熟的形势,国家逐步加大了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投资,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5年为37亿元,2016年为90.89亿元,2017年预算数为112亿元,同比增长23.2%。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潜力,地勘单位将会面临以下几个市场机遇。

“土十条”的首要任务就是摸家底。地勘单位的优势在于多年从事大面积区域调查所形成的一套系统的工作方法,以及近年来开展大量的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锻炼出来的大批技术人才,并且对深层土壤样品的采样技术而言,地质部门相比环保及农业系统也有一定优势。2016年12月27日,环保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和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启动了本次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地勘单位应积极争取承担本项工作。

“土十条”明确要求:自2017年起,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企业用地关闭搬迁以及变更用途的,都要开展污染地块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16年度上海市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名录中,一些当地的地勘单位也位列其中,这些从业单位的考核指标并不苛刻,仅要求环境或地质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中级不少于10名,相关业绩至少1项,场地调查评估类要求实验室建设指标,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方案编制类无实验室要求。目前有的省并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但是省内各地勘单位应尽早谋划,提前准备。

土壤污染修复方面,地勘单位得天独厚的优势是水文地质资料丰富、技术力量雄厚,而且目前国土、环保及农业部门并没有实现数据共享,国内做土壤污染修复的单位大部分都极缺区域水文地质的数据。地勘单位应很好地利用这一优势,立足于矿区修复,积极拓展耕地及企业用地修复领域。

“土十条”以及2016年11月10日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中都明确要求,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但并不是每一个企事业单位都有条件进行自行监测,因此,此项规定必将带来巨大的第三方监测市场。面对巨大的市场,地勘单位应破除“等靠要”的思想,基于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的实施经验,做好人员和设备准备,并在项目管理上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推动自身的转型升级。

目前全国地勘单位“百局千队”,业务领域重叠严重,怎样转型升级,探索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土十条”带给正在转型中的地勘单位一线新的机遇,地勘单位应抓住机遇,抢占先机,尽早进入这一领域,取得实践经验和实用技术,最好能成为这一领域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起草者,今后才有可能在市场发展成熟的时候拥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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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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