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政策·信息速递
国家层面
3.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7年,光伏组件绿色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有效提升,组件报废评价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不断完善;到2030年,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水平持续提升,形成可应对大规模退役潮的废旧光伏组件综合利用能力。意见提出,将加快研究光伏组件绿色设计、报废、运输、检验检测、综合利用、产品碳足迹等领域技术标准,提升相关检测认证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光伏产业园区开展 “无废园区” 建设,支持光伏组件生产、综合利用产品制造及应用企业加强协同合作,培育一批光伏行业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同时,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报废光伏组件污染环境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3.4—国家能源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强调,要始终将“三农”工作作为全局和能源行业的重要政治任务,扛牢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着力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和综合承载能力,大力推进农村风电、光伏开发利用,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持续做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供暖,以能源发展带动村集体和村民增收。要高质量完成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任务,坚持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创新帮扶举措。此次会议是近五年来国家能源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第13次会议,会议对农村能源工作的部署也已从五年前的“高质量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夯实乡村振兴能源基础”转向“大力推进农村风电、光伏开发利用”等。
3.9—水利部等七部门联合发文加快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
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小水电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电站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适应的小水电高质量发展格局,对小水电布局、实施改造提升、生态保护与修复、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宣传引导等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规定。
3.15—国家发改委:拓展多用户绿电直连
日前,国家发改委所作的《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正式发布。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包括,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加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主要任务还包括,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更好发挥抽水蓄能跨省调节作用,提升跨省跨区电力互补互济水平。完善电力市场规则,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和价格行为,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做好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核定工作。拓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新模式,支持国家布局的算力设施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在专栏9重点行业提质降本降碳行动中,重要举措包括,建设零碳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零碳园区,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模式在零碳园区落地,发展“以绿制绿”模式。
3.1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首批城市名单的通知
通知指出,依据《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确定首批16个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城市,其中广东省深圳市入选。通知明确,创建城市要对照创建期工作目标,优化创建工作方案,强化组织保障,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示范任务落实落细,在健全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工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强化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提升产业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重大成果,为推动新型工业化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创建期内,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创建城市的工作指导、督促落实和政策支持,确保示范区创建取得实效。创建期满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创建城市开展评估验收,对评估验收合格的认定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并将示范区好经验好做法向全国推广。
3.20—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持续提升通用性强、用能量大、发展前景突出的节能装备能效水平,加强节能装备供给与应用。《实施方案》聚焦节能电机、变压器、工业热泵、工业制冷(热)与加热设备、水电解制氢装备、信息通信设备等六类节能装备,提出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为目标,以用能系统优化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为主要抓手,以绿色设计制造、设备更新改造、人工智能赋能为路径,加快节能装备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到2028年,节能装备关键材料、零部件取得突破,重点行业领域用能系统匹配性、实际运行效率持续提升,电机、变压器等节能装备能效水平达到国际领先,节能装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南方区域层面
3.10—南方电网经营区域前两月用电量达2213.4亿千瓦时
1-2月,南方电网经营区用电量达221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分别增长10.7%、13.2%、10.3%,用电数据彰显南方区域经济持续向好。南方电网经营区域五省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3%、10.9%、10.3%、5.8%、10.4%。其中,广东依托完善的研发体系与产业配套,电量规模始终保持领先,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广西则展现出西部大开发战略下的强劲动能与后发优势,用电增速位居全网首位,西部区域的发展活力持续激发。
3.17—南方能源监管局与南网2026年四大重点协作领域
日前,南方能源监管局与南方电网公司举行交流座谈会。会议明确,今年将重点协同推进四方面工作:一是深化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确保9月底前具备转入正式运行条件,完善优先计划与市场衔接;二是强化安全协同应对风险,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提升风险早期识别和协同处置能力;三是提升海南能源电力保障能力,落实《全面提升能源电力支撑能力的行动方案》,确保自贸港封关运作后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建设,着重开展非直供电小区接收,持续深化供电服务数字化监管有力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广东层面
3.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2025年度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配额总量约3200万吨。年度配额总量由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和政府储备配额(新建项目储备配额和价格平抑储备配额)构成,其中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占比96%、新建项目储备配额占比2%、价格平抑储备配额占比2%。值得注意的是,配额短缺的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2025年度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消费的绿电核减其超额碳排放量。具体核减方法为:重点排放单位2025年度碳排放核减量=Min(年度绿电购买消费量×年度绿电核减因子,年度配额短缺量)。其中,2025年度绿电碳排放核减因子取0.4403吨CO2/MWh,来源于《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2024年第33号)中“广东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3.2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应用场景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支持各试验区结合应用场景需求,重点围绕低空空域管理、海域资源开发、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数据要素资源流通等相关领域开展政策先行先试和创新机制探索。推动能源行业清洁低碳转型。创新数字化智能化能源生产运行管理、智能电网、绿电直供、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一批应用场景,推进绿色能源国际标准和认证机制建设。在绿电直供应用场景,依托分布式光伏与风电接入平台、实时交易系统和AI优化算法等,推动可再生能源直供用户模式智能化、透明化和高效化,重点发展分布式绿电接入、交易优化、用电匹配与能效分析等场景,实现绿电高比例利用和能源供应低碳化。在虚拟电厂应用场景,依托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储能设备、智能控制与优化算法,推动多类型分布式能源协同调度和实时响应能力,重点发展负荷调节、储能管理、可再生能源协调输出及虚拟电厂运行模拟等场景,实现能源系统灵活调控、峰谷平衡和高效利用。
3.25—南方能源监管局印发《广东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集中报价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集中报价申请条件包括已在电力交易机构完成市场注册;位于广东省内且属于同一集团(同一母公司、同一控股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等)。禁止跨集团、跨省(区、市)集中报价。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变更商品关系的垄断协议;原则上集中后的总装机规模不超过广东电力市场单个最大燃煤发电厂装机规模,具体数值由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按煤电机组投产情况动态公布。意见稿还明确规范报价行为,要求除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外,其余由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集中报价。发电侧、售电侧相关经营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在中长期双边协商交易外统一约定交易价格、电量等申报要素实现特定交易。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南方能源监管局、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方电网报等官网或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