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格意义上,国企混改包括多重含义,既包括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国有企业,也包括国有资本进入民营、外资企业。
但一般来说,大家关注更多的显然是前者——这实际上也是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先决条件,即推进国企股权多元化。
从实践来看,多年来,不少国有企业结合产业、企业特点,已经在发展混合所有制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正因为如此,当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概念正式提出并得到高层文件的肯定后,即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资本的密切关注,几乎成为国企改革这一庞大系统中最为抢眼的板块。
然而在有些人看来,十八大至今,混改的步伐明显放缓,并开始怀疑混改在国企改革中的地位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实际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针始终没有变。近年来,电力行业开放售电领域和新增配电领域,中石化油气销售业务已经完成混改,电信行业的虚拟运营和增值服务已经放开,军工领域的军民融合力度不断加大。但值得注意的是,混改不是一混了之,更不是搞私有化,应该明确边界和红线,所以混改不可能也不应一蹴而就。
下一阶段,混改如何实现双赢、共赢?
分类已为混改画好边界

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的一大显著特点是,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盈利性使命”与“公共政策性使命”的诉求冲突。一方面,要通过盈利性来保证自己的不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又要服务公共目标,这让国企常常陷入两难境地。
混改过程中,这成为一个显而易见的障碍。
此前采取的折中办法是,央企只会拿出明确以商业竞争为主的二级甚至三级企业作为混改标的。
对此,2015年下发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提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而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同时,《指导意见》圈定了七大混改试点领域以及负面清单,即“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混改试点示范”。
其中,《指导意见》提及,国防军工等特殊产业,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其他军工领域,分类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建立竞争性采购体制机制,支持非国有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服务和竞争性采购。
央企在国家支持的同时,也可引进相关领域的社会资本,既解决资金缺口,也弥补民用市场开拓方面央企的某些不足。
不过,某些行业的产品普遍具有周期性较长的特点。首先是技术研发耗时较长,研发后又要与市场磨合。这样一个复杂产品进入市场的磨合周期也是比较长的,所以这些产业不会在短短几年内见效,更不会像炒股那样立竿见影。
实际上这就意味着,混改的真正障碍更多地是由行业特点带来的。
上市公司和员工持股受青睐

一般来说,国企尤其央企的体量较为庞大。这也对社会资本加入其中带来了一些隐忧:一粟投沧海,进退随风摆。为解决这一问题,中石化曾经探索过一种模式,即鼓励社会资本抱团加入。
但更多的人则倾向于通过上市公司平台来推进混改。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吸引社会资本的目的,除了融资外,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实现股权多元化和出资人到位,推动公司治理模式的优化和效率提升。
但目前来看,国有企业是逐层级授权管理的,这就导致管理者本身并不是所有者,而是国家授权的代表,所以员工持股是推动所有者到位的重要途径。“中联重科、联想、绿地等实现了员工持股、管理层持股的企业都做得非常有活力”。
对于科研院所类国企而言,管理层尤其是科研骨干有着更为迫切的现实意义。创新驱动是我国发展的核心战略。为了提高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以及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各科研院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了多项尝试。
遗憾的是,在上述探索中,由于没有上级文件的支持,对分红权和股权激励缺乏全面设计,没有考虑到存量资产,只是考虑到了增量;没有考虑到专利成果入股,只考虑到了现金入股。
才让说,创新创业的主体是年轻人。但他们一般都没有太多钱。“有的年轻人甚至把房子卖了来入股。尽管这种精神非常值得鼓励,但实际上影响了创新创业成果的扩大和推广。”
2016年2月26日,针对科技型国企的《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已经印发。对此,才让表示,拿到文件后立刻请所有的董事和高管立即研究,“因为这方面一直是我们的一个瓶颈”。
规范之外也需“容错机制”护航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针没有变,但有些企业的热情却曾有所下降。“大家的热情下降。主要是因为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担心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担心党建工作会削弱。”宋志平分析说。
对此,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表示,为了避免混改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要筑牢四道防线。“一是加强内部监管,尤其是加强对特殊岗位和特殊人员的监管;二是加强出资人监管,主要依靠监事会;三是借助审计、纪检、巡视力量,加强专项监督;四是加强社会监督”。
外部监督的同时,当事方的规范操作更是重中之重。
不过,目前似乎形势正在朝着另外一个极端发展,即上热下冷,一线对混改的积极性始终调动不起来。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石化集团原董事长傅成玉表示,国企改革要解决“不想改、不愿干、不敢改、不会改”的问题。“一是大部分国有企业还在等待上级文件和指示。即使一些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允许的改革,也进行不下去,怕被说抢跑。二是怕被说用国有资产修补坏账,因此步子迈得谨小慎微。”
针对这一情况,宋志平建议,应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员工与改革利益的正相关联系。换句话说,主动作为者应该得到鼓励。
“当前,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对重大改革事项一般采取试点先行,试点意味着有可能探索出经验,也可能未达到预期。”河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王昌建议,国家层面,要在制定出台“容错机制”的基础上,出台“容错机制”细则,使“容错机制”具有操作性,加快推进改革步伐。
(改编自:发展混改的方针没有变,要突破就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 点上破局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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