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益群村238.05亩集体土地出租
项目
出租底价:415000元/年/宗。
保证金及缴纳方式:210000元,银行转账。
出租面积:238.05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租赁期限:15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经营用途:农业种植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价格说明:每3年递增5%,第10年及以后不递增。
(一)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州农村产权(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gzaee.cn/usercenter/)注册登记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意向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方为合法存续的具备独立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以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资料的注册资金为准)。
(四)意向方须有正在经营的同类项目,合计面积不少于200亩(含本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租赁合同及能够证明意向方为实际经营方或参与经营方的其他佐证资料等),出租方有权对意向方现经营场所现场勘查。
(五)意向方须提交项目规划运营方案并加盖公章。
(六)意向方或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须提供意向方及法定代表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七)意向方须以书面形式承诺以下内容(需加盖公章):
1.意向方已知悉并清楚本项目公告所涉及的条款,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
2.在企业存续期间不存在以下情况:
(1)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
(2)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
(3)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4)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
(5)有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以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联系人:张先生、黄先生
电话:020-89160780、020-8916053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