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
(2025年11月1日)
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稳中求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党建引领,统筹培育发展与严格监管,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业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自律自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和发展环境,推动其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要求转型,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加快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格局,落实“管行业也要管党建”机制。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体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由该单位党组织领导管理,接受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
(二)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党组织须贯彻党章和党内法规,强化政治引领责任,凝聚从业人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防范风险。
(三)加强换届规范和负责人队伍建设
严格规范换届流程,整治乱象,加大对违规行为纠治力度。党委社会工作部门需严格政治审核负责人人选,健全提名、审核、公示、监督、退出制度。推动管理层与党组织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行负责人定期述职和责任追究。
(四)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健全问题线索处置制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深化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
(五)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
健全党委领导、社会工作部门统筹、各部门协同监管的管理体制。推动机构、职能、财务、人事分离,加强指导监督,实现依法自主规范运行。
(六)持续深化登记制度改革
制定直接登记办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行业管理部门。规范会员吸纳范围,探索简易注销程序,完善退出制度。
(七)探索建立分类管理制度
实施分类监管,科学配置资源。对管理公共事务、垄断性强或风险高的协会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收费、资产财务、涉外活动等重点事项监管,完善等级评估制度。
(八)压实部门管理服务责任
明确行业管理部门职能,加强工作联系与业务指导。排查脱钩后问题,提出改进举措。未脱钩协会由业务主管单位强化管理。
(九)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推行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媒体和会员监督。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及时反馈。
(十)推动提升依法自治能力
健全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管理制度。落实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规范设立分支结构和收费行为。
(十一)全面加强资产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会计法规,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明确资产主体责任,规范内部决策,强化综合监管,建立权属清晰、公开透明的资产管理模式。
(十二)从严管理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企业
严格控制设企原则,不得设立与会员竞争或超出业务范围的企业,禁止利用名义对外经营或获取利润用于非宗旨活动。严禁负责人及亲属在所设企业任职取酬。制定管理办法,完善监管和风险管控措施。
四、调整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
(十三)优化结构布局
整合业务交叉、规模过小、作用弱化的协会,依法加快退出运行失灵的机构。重点培育服务国家战略、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的协会,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依法设立。
(十四)合理调控规模
加大全国性协会整合力度,加强地方协会宏观调控。简化市地县级协会退出程序,有序竞争控制规模。推进重点领域和地方先行先试。
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功能作用
(十五)规范行业发展
建立自律管理制度,抵制“内卷式”竞争。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惩戒违规会员,探索设立专业调解组织化解矛盾。
(十六)拓展服务功能
宣传贯彻国家战略,提供信息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加强行业统计和风险预警,制定高质量团体标准,参与法律法规制定。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助力产业集群和乡村振兴。
(十七)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
全国性协会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标准互认。参与国际经贸对话,搭建供采平台,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全球产业合作。
六、优化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环境
(十八)优化支持政策
制定支持转型政策,落实税收优惠,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支持。健全从业人员培养体系,依法转移职能给符合条件的协会,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
七、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在党中央集中领导下落实意见,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营造良好发展氛围,重大事项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